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大仑东片区(一期)安置项目——室外配套景观工程****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2]C07024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市城市****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省**市**市;
2.2. 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造价为1415.4205万元,室外景观总面积约12415.44m2,其中绿地面积约8538.03m2,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硬质铺装道路、室外构筑物、小品设施、智能化工程、绿化水景、景观给排水、绿化给水、景观照明、景观电气及充电桩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市大仑东片区(一期)安置项目——室外配套景观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室外硬质铺装道路、室外构筑物、小品设施、智能化工程、绿化水景、景观给排水、绿化给水、景观照明、景观电气及充电桩工程,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室外景观总面积约12415.44m2;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室外景观总面积约12415.44m2;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205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 **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壹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壹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 、《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办理入闽登记手续。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2月30日17时30分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jy.****.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5年01月21日09:30时前到账。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万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采用现金形式: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法人单位基本帐户汇出,并注明工程招标编号(格式:狮建招[2025]001号 );或②可采用**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具体根据《****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试行)》(泉建筑〔2019〕54 号)及《****建设局关于年度投标保证金延期的通知》(泉建筑〔2021〕48 号)规定执行),但**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缴存 30万元的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补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或③采用电子保函形式,投标人需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闽建筑〔2020〕8号)、泉建筑〔2022〕24号文件《****建设局关于印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投标电子保函范本的通知》(泉建筑〔2020〕26 号)以及《****建设局转发****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泉建筑〔2020〕68 号)、泉发改规[2022]3 号、《****建设局关于投标电子保函有关事项的通知》(泉建筑〔2022〕65号)文件要求,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具体项目信息页面购买电子保函,投标人缴纳的保函手续费应当从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银行、保险公司、****公司****公司账户,****银行转账单上注明招标项目编号。****银行转账单以及保函开立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或保函开立人依法刻制并授权用于投标保函业务的专用章)的到账证明扫描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1月21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ggzyfw.****.cn/)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街道子芳路512号7层,邮编:362700
电子邮箱:/
电 话:0595-****0813,传真:/
联 系 人:柳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田安南路丰盛大厦6F1,邮编:362000
电子邮箱:****@qq.com
电 话:0595-****6222,传真:/
联 系 人:小薛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ggzyjy.****.cn
联系电话:0595-****5508/****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建设局
地 址:**市长福路31号原交通局大楼
联系电话:0595-****9317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 址:**市**路1398****中心5楼
联系电话:0595-****1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