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变更内容(详见图中云线圈注部分)
(一)总平面图主要变更内容
增加门卫室、岗亭、垃圾房各一处。
(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调整
总建筑面积由31206.79平方米调整为31478.38平方米。计容积率建筑面积、规定建筑面积由29189.99平方米调整为29461.68平方米,原学生宿舍1栋、学生宿舍2栋、学生宿舍3栋面积指标合并调整为学生宿舍面积21313.66平方米,原体育馆、器材室面积指标****体育馆面积2051.45平方米,取消核增面积。建筑基底面积由7155.44平方米调整为7273.45平方米,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根据建筑面积情况相应调整(详见附图)。
二、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北地块
地址:**市**区北环大道以北、**东路以东****
******局**管理局
地址:**市**区深南大道10138号
(二)网上展示
******局网站
http://pnr.****.cn
******局**管理局网站
http://pnr.****.cn/ns/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7日。
四、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内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在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2025年1月7日)之前通过以下方式******局**管理局:
1.至我局提交书面材料。
2.将书面材料邮寄至**区深南大道10138号******局**管理局建筑设计科,注明“****北地块项目总平面图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收发文室电话:0755-****5276。
3.将书面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nsglj@pnr.****.cn。
(二)个人反馈的,请附上个人地址、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委托一人处理意见反馈相关事宜,并附上每个反馈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请附上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为保证反馈意见的真实有效性,以上意见或建议及相关材料须为书面纸质件(须由提交人签名),其中通过电子邮件反馈的材料为书面纸质件的电子扫描文件。
附件:****学院北地块项目屋顶总平面图
******局**管理局
2024年12月23日
(联系人:李工,电话:0755-****2303)
文档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