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永定门中医医院迁建建设项目
****迁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市东**交道口东大街10号楼地上一、二层
公示时间:2024-11-22至2024-11-28
受理时间:2024-11-15
项目概况:****原位于**市东****门内东街中里3号,床位20张,现迁至**市东**交道口东大街10号楼,床位数不变。****有限公司拟租赁**市东**交道口东大街10号楼地上一、二层,投资设立“****迁建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根据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包括:内科/外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床位编制20张。本项目不涉及中药煎药以及艾灸治疗。本项目迁建后与原诊疗科目、床位数相同,均不发生变化。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废气:污水处理产生的恶臭废气经UV光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1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2)废水:生活污水、门诊废水、病房废水和清洁打扫废水等医疗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进行处理。(3)噪声: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泵、废气治理风机等,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及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的影响。(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废包装材料收集后交由废品收购单位回收。医疗废物、污泥、废UV灯管和废活性炭。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置。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将《****迁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进行了公示,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无删减。
联系人:常建涛
联系电话:150****3111
环评单位名称:**中环****公司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及属于本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利害关系人,可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审批部门:****环境局
邮政编码:100005
邮寄地址:**市东**法华南里34-2号楼
传真电话:****3663
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2、《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3、《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4、《中华人民**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5、《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条。6、《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7、《中华人民**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六条。
行政相对人名称:****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67263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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