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农业生产,增强集体经济,提高经济效益,对**市鹿山街道碧溪村土地实行规模经营,并以竞租方式确定承包者,本招标项目**市鹿山街道碧溪村(上碧溪自然村)大青梅园出租竞租,已****办事处批准,出租方为****。受****委托,拟于2025年1月2日10时30分在**市鹿山街道(**路118号)二楼大会议室公开竞租以下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情况及起始价:
(1)采用一次性“书面竞价”的办法。本次竞租年限约为10年(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竞租起始价为人民币500元/亩(首年),步幅以“20元”为竞价单位,共计60亩。竞租报价不得低于起始价,实行承包期一次性承租,报价最高者为租受人,报价低于起始价及低于20元步幅则报价作无效报价处理。
租受人有义务对全部土地进行合理经营,不得在土地中挖塘、养鱼、取土、建造固定或临时建筑物,不弃耕撂荒。
(2)以上标的物亩数、质量等均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出租方不作相关保证。本项标的物竞租在公告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由招标办按照公告载明的交易方式组织交易;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人的,按照公告规定,可以由双方协议成交并签约,或按竞租人报价直接签约(但不低于起始价)。
(3)竞租成交款及相关费用缴纳时间:租金支付方式为每一年一付,每年以3%增长。首期租金(成交款)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账户(租金一年为一期,每期在前一期的基础上上涨3%,以此计算),先付后用,并与****签订租赁合同,以后租金每一年租赁期到期前一个月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租受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或缴纳首期成交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租受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首期租金并签订合同。
(4)租受人在标的物交付前必须缴纳的费用:
在标的物交付前必须缴纳履约保证金15000元(不计息),待租期满后出租方确定不影响二次招租后无息全额退还。若出现在合同期内租受人单方违约的,则履约保证金15000元没收,归****所有,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租受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二、参租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 参租对象:****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凡有意参加竞租的竞租人请于2024年12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到**市仙湖路271号5楼512室(****招标部)办理报名登记手续。
开标时间(竞租截止时间):2025年1月2日10时30分
开标地点:**市鹿山街道(**路118号)二楼大会议室
2.报名资料费为100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自然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竞****银行汇款凭证);企事业单位报名需持营业执照、竞****银行汇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程;委托他人办理的,另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竞租保证金15000元(大写:壹万伍仟元整),竞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必****银行、电汇、汇票或转帐形式通过竞租人的账户汇入指定帐户 (竞租保证金须在2024年12月31日下午4时00分前缴纳,其他时间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不能作为竞租依据),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招标部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公司,开户银行:****银行****公司三江支行,账号:201********7704。租受人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部缴纳首期成交承包款,其竞租保证金出租方将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包资格。
5.参加竞租时自然人请随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竞****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企事业单位随带本法人居民身份证、竞****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竞****银行汇款凭证)、密封好的报价书)参加开标;竞租人未按时到场、无相关证件、无竞****银行汇款凭证)、无密封好的报价书,出租人拒绝其竞租报价。到竞租截止时间止,竞租人或竞租时有效竞租人少于1个的,出租人将重新组织竞租。
6.不按规定提交保证金及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作无竞租资格处理。
7.联 系 人:袁连军 联系电话:136****4066
招标代理:孙洁丽 联系电话:0560-****8771
8.竞租人在参加竞租前请务必仔细阅读《竞租公告》、《竞租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加竞租,即视为竞租人已对《竞租公告》和《竞租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并无异议。
出 租 方: ****
招标代理: ****
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