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总面积(㎡)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年) | 起始价(万元) | 增价幅度(万元/次)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限高(米) | 绿地率(%) | ||||||||
450****00206GB00263 | **县思阳镇六银村那割组 | 14801.56 | 工业用地 | ≥0.8 | ≥40% | <50 | ≤20 | 50 | 356 | 1 | 356 |
备注 | 现状土地条件出让;挂牌地块的其他指标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控制指标图。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0日****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0日****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12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5年1月20日17时00 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二楼拍卖大厅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2025年1月13日08时00分至2025年1月22日10时00分。
招拍挂现场会时间为:2025年1月22日10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实行公开挂牌出让方式,按照价高者得且不低于底价原则确定竞得人。
(二) 竞得人应在宗地挂牌成交当日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
(三)竞得人应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1年内动工,动工后2年内竣工。
(四)挂牌出让土地涉及的契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税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由竞得人缴纳,具体由税务部门和林业部门进行认定和征收。办理土地登记涉及的权属调查地籍测绘费和证书费等相关费用由竞得人另行缴纳。出让土地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单方承担。
(五)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书,即视为完全接受和认可出让方对挂牌出让土地条件的界定。其它未尽事宜,详见挂牌出让文件或来人来电咨询。
八、****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县思阳镇民政路19号
联 系 人:谭女士
联系电话:0770—****296
开户单位:****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工行**支行
银行账号:210********19501665
****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变更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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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