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类包装袋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81MA3DKGQA4G | 建设单位法人:王俊杰 |
王俊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开发区善南东路与大川南路交叉口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食品类包装袋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3-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善南东路与大川南路交叉口 |
经度:117.1802 纬度: 35.0364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11-21 |
枣环行审字〔2022〕B-89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81MA3DKGQA4G001Y |
2023-04-1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 |
60 | 运营单位名称:**** |
****0481MA3DKGQA4G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481MA3DKGQA4G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481MA3NJ19C5K | 竣工时间:2023-03-2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www.js-eia.cn/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产食品类包装袋100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产食品类包装袋10000吨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调油墨-印刷一复合一熟化一制袋 | 实际建设情况:调油墨-印刷一复合一熟化一制袋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调油墨、印刷,覆膜、熟化工序、制袋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调油墨、印刷,覆膜、熟化工序、制袋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24 | 0 | 0 | 0 | 0.024 | 0.0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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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588 | 0.722 | 0 | 0 | 0.588 | 0.58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级标准 | 废水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国电银河****公司进行处理达标后排入郭河 | 验收监测期间,生活污水外排口各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pH:7.4-7.5;氨氮:12.67mg/L;总磷:0.36mg/L; ss:20mg/L ; CODcr.****.2mg/L ; BOD5:4.9mg/L;2024年10月21日生活活污水外排口各污染物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为pH:7.4;氨氮:5.99mg/L;总磷0.59mg/L; SS:14mg/L ; CODcr:25.1mg/L;BOD5:6.7mg/L废水各项指标符合《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限值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调油墨、印刷,覆膜、熟化工序、制袋工序产生的有组织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限值要求 | 在产生有机废气工序的上方设置吸风口,有机废气经风机抽引进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排气筒出口苯的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25mg/m*,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3kg/h;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87mg/m*,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07kg/h;二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650mg/m,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5kg/h;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71mg/m,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11kg/h;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6.59mg/m*,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155kg/h;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限值要求。 | |
2 | 油墨、印刷,覆膜、熟化工序、制袋工序未能被有效收集产生的少量无组织废气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排放限值要求。 | 少部分有机废气未被有效收集,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排放。 | 厂房外苯浓度监测最大值为14.4ug/m3,甲苯浓度监测最大值为15.8ug/m3,二甲苯浓度监测最大值为46.5,ug/m3,挥发性有机物( VOCs)监测最大值为178ug/m3;无组织VOCs(非甲烷总烃)厂房外监测最大值为1.67mg/m3,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3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生产设备中的印刷机、复合机、制袋机、分切机和空压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 | 厂界环境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 各种噪声生产设备布置在生产车间内,加强设备保养和维护、厂房隔音、合理布局,工作时关闭厂房,以减轻噪声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 验收期间,厂区厂界昼间最大噪声值为56.4dB(A)、夜间最大噪声值为46.4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集中清运处理;下脚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抹布(含油墨)、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固体废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做好贮存、处置。 |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下脚****回收站;废油墨桶、废胶桶、废抹布(含油墨)、废活性炭放置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催化剂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利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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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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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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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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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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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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