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2号公告
( 2024年12月24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 十 八 条的规定, ** 县审计局 派出审计组,自 2024 年 3 月 至 7 月 ,对 ****管理局****审批局、****管理局)(以下简****管理局) 2023 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管理局****工作部门,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行政机构,****审批局、罗****管理局、****政府****办公室牌子。核定人员编制 42 名, 202 3 年 12 月 31 日实有干部职工 60 名,未核定车辆编制,现无公务车辆 。
2023 年,****管理局预算批复 支出 共计 813.95 万元 , 本年预算收入共计 743.69 万元 , 预算支出共计 744.85 万元 , 决算支出共计 744.85 万元,无预算调整数。
****管理局 2023 年年末资产总额 689.55 万元 , 负债总额 901.86 万元 , 净资产 -212.32 万元。年末固定资产原值 192.53 万元,累计折旧 158.34 万元,净值 34.19 万元;无形资产原值 2.53 万元,累计摊销 1.76 万元,净值 0.77 万元。 本年度 采购 金额 1.15 万元。
2022 年和 2023 年,****管理局无会议费、培训支出,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2023 年 “ 三公 ” 经费支出共计 5.06 万元 , 比上年度下降 8.5% 。
****管理局 主要开展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交易等业务。 2023 年,****中心进驻单位累计办件 10479 件(不含分厅),开展公共**交易服务工程类 50 项 、 综合类及土地类 27 项 、 政府采购类 21 项 、 国有产权类 3 项。
审计结果表明,****管理局 2023 年预算编制基本规范,财务收支基本能按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核算,财务核算基本能反映单位财务状况。本次审计也发现应缴未缴财政款、拖欠中小企业款项、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补助等问题。
二、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及时上缴财政款 190,639.00 元。
(二)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401,374.37 元。
(三)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补助 840 元。
(四)其他需要关注的资产管理 事项 。
三 、审计 处理情况及 建议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 未及时上缴财政款 项问题,提出 及时上缴县级财政 的审计处理意见;针对 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问题,提出积极筹措资金,****审计处理意见;针对 违规报销市内交通补助 问题, ****审计处理意见;针对 资产管理 事项,提出定期或不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对账,完善资产信息,已报废的资产及时****审计处理意见。同时提出 加强财务管理 、 积极筹措资金支付 企业工程款项 、 严格差旅费报销审核 的审计建议 。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 ****管理局已于 2024 年 10 月将应缴财政款缴入县级财政,及时清退违规报销的市内交通费,修订完善内部管理规定,强化固定资产管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整改时限为 2026 年 9 月,正积极筹措资金支付。审计发现问题的具体整改情况****管理局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