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医院汽车充电设施招标意向公示
正文内容
****汽车充电设施招标意向公示
我院拟对外招租汽车充电设施,****公司前来参加。
需求:
1.充电桩数量26个,含至少5个快充。
2.充电桩用电由乙方向电网企业单独报装电力从附近开闭所接入,并新设变压器、电表等相关配套设施。
3.充电车位土建部分施工由甲方原项目总承包单位完成,乙方负责投资新**装充电设施及配套设备(含车位智能地锁),并负责后期所有设施、设备的维护、升级及安全管理。
4.充电桩使用车辆入院停车费按照甲方停车收费标准照常计费。
5.乙方自行与电网企业结算电费。乙方按实际电表读数为基数,向甲方进行收益分成(甲方收益分成=实际电表读数*系数)。乙方可以根据实际充电收益调整系数,但调整规则需在投标方案内明确。
6.乙方向甲方每年结算支付一次收益分成,采购人收到款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开具对应发票给乙方。
7.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期满后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权。
8.充电桩车位需加装智能地锁。
9.整体建设方案需经甲方审核确定后进行实施。
业务咨询陈圣捷189****0188
采购咨询孙云俐189****2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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