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B)采购条件(自行采购)
****现就中国铁路**局******西公寓门前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中国铁路**局******西公寓门前垃圾清运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需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与“垃圾清运”等类似的相关表述,且在本地有实体店;需提供设备车辆图片。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本业务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提供能够按照要求进行垃圾清运的服务,保证采购人生产需求的承诺书。 5.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将本项目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挂靠,提供承诺书。 6. 取得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7. 垃圾清运车辆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4.5吨及以下垃圾清运车除外),驾驶员应具有驾驶相应车辆的驾驶证照。
注:各采购人可根据需要按包件分别确定报价人资格;
四、采购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从**省**市**区中三路9号(**西乘务员公寓)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从2024年12月25日09时00分起至2024年12月28日17时00分止,每日 8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公开出售。本采购文件售价详见国铁采购电子招标采购系统,请登录后查询购买;
(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单位介绍信中同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3)未购买采购文件者,报价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09时00分(**时间),地点为**省**市**区中三路9号(**西乘务员公寓)。
(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启报价文件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4年12月31日09时00分(**时间)开启报价文件,开启报价文件地点为**省**市**区中三路9号(**西乘务员公寓)。请报价人代表按时出席开启报价文件仪式。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详细地址:**省**市**区中三路9号(**西乘务员公寓)
电话:62579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_____________
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100035
项目联系人:**西公寓
电话:137****7256
传真:
邮箱: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账号: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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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