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股权评估服务采购 | 项目编号:**** | |
****清产核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股权评估服务采购(包2)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服务类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5-01-03 10:00 | |
2025-01-03 10:00 | 公示开始时间:2024-12-25 09:00 | |
2024-12-31 17:00 |
磋商公告
******分所受****委托,拟对****清产核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股权评估服务采购(包2)(第二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JSGY-2024-277B-2。
2.采购项目名称:****清产核资审计、经济责任审计及股权评估服务采购(包2)(第二次)。
3.采购人:****。
4.采购代理机构:******分所。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 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万元整)。
三、采购项目简介
****根据经营需要,拟采购服务单位1家。包2采购内容为:经济责任审计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在**公共**交易平台(**省)(http://ggzyjy.****.cn/jyxx/transactionInfo.html)、**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www.****.cn/ggfwpt/subpage.html)、****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http://swueecg.com/#/index)、**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gy.****.com/#/index)、《**日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国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供应商未被列入工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针对本项目的特殊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事务所执业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参与。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项目公告期及报名时间:
2024年12月25日9:00至2024年12月31日17:00(**时间)。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网站(http://swueecg.com/#/index)(以下简称“阳光采购平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资料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获取。
本项目磋商文件费用¥ 300.00元/份,供应商****银行账户转账方式交纳磋商文件费用(不接收个人转账),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不能转让。转账前请核实阳光采购平台转账页面的“项目信息”,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并按照“支付信息”进行转账,以磋商文件费用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内未到账的不能获取磋商文件,视为报名不成功。
注:本项目磋商文件购买费用统一缴****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专用账户,****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仅履行该费用代收代付的结算职能,如供应商在缴纳该费用后需要相关票据,请联系该费用实际收取单位(******分所)出具。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5年1月3日9:30-10:00(**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1月3日10:00(**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
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磋商地点
**省**市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市政****交易中心C区4楼。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通讯地址:****办事处**新区托斯卡纳.欧陆镇B区6-6幢2-2号
邮 编:628000
联 系 人:石先生
联系电话:181****2012
采购代理机构:******分所
通讯地址:**省**市万缘街道玉潭路50号市政****交易中心A区5楼
联 系 人:仲先生
联系电话:0839-****293 157****7677
注:1.平台注册、报名、缴费请咨询:028-****3300
2.供应商在注册时,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和邮箱。项目的文件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由采购代理机构******分所在项目开标后3个工作日内开具。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短信或邮件的形式通知,点击短信中的链接下载,或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未收到短信或邮件的,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