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分 类 | 项目公示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25 |
文 号 | 时 效 |
拟对****塑料包装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建设地点:**市虹桥镇六圩港大道南侧、**路东侧
建设单位:****
基本情况:****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泰****公司位于**市虹桥镇六圩港大道南侧、**路东侧闲置厂房,占地面积3000m2,购置吹塑一体机、破碎机、压盖机、划边机、空压机等设备建设“塑料包装桶生产项目”。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塑料包装桶20万只的产能。原辅料等详见环评报告。
公示情况:12月18日至12月24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满后未收到任何意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处理后,接管**市虹桥****公司。
2.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吹塑废气、破碎粉尘以及危废收集点废气。破碎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吹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危废收集点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气体导出口导出,无组织排放。
3.噪声 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执行相关功能区标准要求。
4.固废 妥善处理各类固废,不得擅自外排。本项目建成后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边角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塑料、废包装材料、收集尘、废布袋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润滑油、废手套和抹布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1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523-****0151
地址:**市**东路,市数据局二楼生态环境窗口
邮编:2254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