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
受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及拟审批公告表
渝(**)建管公告〔2024〕64号
****环境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6日(10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询方式http://www.****.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联系电话:023-****5147;023-****5003。通讯地址:****岸区广福大道12****中心B区2号楼1707室,邮政编码:401336。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环评类别 | 受理日期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1 | ****病房改造工程 | ****岸区**大道34号 | **** | **精创****公司 | 报告表 | 12.20 | ****位于****岸区**大道34号,本****医院现有业务用房(门诊楼、住院楼、附属用房)及地下车库相应区域进行改造提升、更新必要设备,同时解决床位数不足。本次改扩建面积为20668m2(改建面积19218m2、扩建面积1450m2),改造后总床位410张(改造300张,扩建110张)。 | 废气:污水处理站臭气,改造后经专用管道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然后引至远离居民区一侧的绿化带进行排放。中药房熬药废气,改造后经设置专用管道与现有的密闭煎药设备连接,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附属用房楼顶进行排放。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引至现有的附属用房楼顶进行排放。 废水:医院食堂含油废水经隔油池(处理能力10m3/d)预处理后,与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一并****处理站(处理能力为300m3/d,处理工艺:调节+水解酸化+接触氧化+二氧化氯接触消毒)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最终排入长江。 固体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一般性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有交关单位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中药药渣,经专用防渗漏桶装容器收集后,暂存于中药熬药房,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妥善打包,暂存于医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噪声源,采取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 |
2 | ****实验室项目 | ****岸区**大道214号 | **微****公司 | ******公司 | 报告表 | 12.20 | **微****公司企业拟租赁位于**区**大道214****中心4-12****中心大楼共5层,高25m。项目购置了火焰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气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红外分光测油仪、BOD5测定仪等设备,主要用于开展环境监测业务。 | 废水:实验室废水经一体化废水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采用pH调节+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1m3/d),处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进入本楼栋的生化池继续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苦**,最终排入长江 废气:有机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两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1)排放,无机废气、土壤制样粉尘等经通风橱收集后引至楼顶碱液喷淋装置处理后由排气筒(DA002)排放。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建筑隔声、消声等。固体废弃物:实验室一楼西北部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4m2,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后堆放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实验室一楼西北部设危险废物暂存间8m2,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
3 | 中国****公司****公司南滨路加能站综合改造项目 | ****岸区南滨路184号 | 中国****公司****公司 | **德****公司 | 报告表 | 12.20 |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5081m2,在不新增用地、保留原有站房、罩棚等基础上,拆除原有单层钢质油罐及工艺管道等,更换成双层SF油罐并配套1个钢筋混凝土防渗罐池、双层复合管道等。改扩建后项目设计4个埋地SF双层油罐(其中30m3×1个92#汽油罐,30m3×1个95#汽油罐,20m3×1个98#汽油罐,20m3×1个0#柴油罐),设计油罐总容积为90m3(柴油罐容积折半计入)。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项目****加油站。 | 废水:项目地面清洗废水经截流沟收集进入三段式隔油池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生化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长江。 废气:项目运营期油气处理装置排气筒油气排放浓度和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限值应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加油站加油油气回收管线液阻检测值应小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规定的最大压力限值;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压力检测值应大于等于《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规定的最小剩余压力限值;各种加油油气回收系统的气液比均应在1.0~1.2范围内;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以甲烷或丙烷为校准气体)检测油气回收系统密闭点位,油气泄漏检测值应小于等于500μmol/mol。 噪声:项目邻南滨路一侧属于4a类区,其余为2类区,所以项目运营期邻南滨路的西侧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2类标准。 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实行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固废,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采用库房、包装工具(罐、桶、包装袋等)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过程的污染控制,不适用本标准,其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审批申请表及全文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