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的 **大道管网综合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 已经**数据备〔2024〕256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大道管网综合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市**区**大道(项王东路-燕山路)
1.2 工程规模:
项目对**大道(项王东路-燕山路)进行改造提升,道路全长约2.3km,本次改造内容包括:(1)双侧雨水管网改造约4.6 km,管径D600-D2200mm;(2)污水管网改造约2.3 km,管径D400-D600mm;(3)道路断面优化及修复、景观绿化提升等;(4)其它综合管线。
1.3 设计周期:30日历天,中标公告发布后10日历天内完成地质勘察及现状普查,并进行方案深化设计。方案深化设计业主审核确定后20日历天内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
1.4 质量要求:
设计文件的编制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标准、定额、办法等的要求;设计文件的深度必须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评审。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 10%的预付款保函(保险、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 10%作为预付款;施工图设计成果经审查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60%;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清合同全部价款。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大道管网综合改造及绿化提升工程勘察设计项目,本次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等综合管网、道路、景观绿化等。服务内容包括地质勘察、方案深化设计、工程估算、施工图设计、各阶段的图纸报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施工期间设计代表定期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相关专题报告以及后续施工相关配合服务。
1.7 本项目为固定费率报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4%(暂按7000 万元为报价基数,以最终工程控制价为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具体评标细则如下:
(1)投标报价10 分;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 。评标基准价 C=A×K,K 值在开标 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评标价等于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每高1%扣0.1分,每低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 插入法计算得分。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说明:1、评标 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2、有效投标****委员会判定 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3、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2)人员配备12分;
(3)投标人业绩18分;
(4)技术部分60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企业资质;
4.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不能体现出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表》,以评审专业为准)。
4.3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3.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4.4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5.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5.2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5.3 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5.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5.6 处于被贵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5.7 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4.5.8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25日上午09 时00分至2024年12月31日下午17 时30分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 (https://www.****.cn/EpointBidder/ssoLogin)右边新系统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5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5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公司客服电话:****280095-5;**技术支持电话:0527-****6020。
5.2 CA 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 CA 加密锁,详情请查阅**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 CA 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 0527-****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5年1月6日09时30分;
6.2 开标地点: 本 项 目 采 用 网 上 开 标 ,需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https://www.****.cn/EpointBidder/ssoLogi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专区)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 投标人对招标投标活动有异议,应在规定期限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 0527-****1667。
7.3 异议受理单位:**** 电话:0527- 0527-****1621。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市**区**湖东路1号 | 地 址:**市**区电商产业园盛祥大厦A10栋1715室 |
联系人:吴主任 | 联系人:史洁、罗凡 |
电 话:0527-****1621 | 电 话:135****6886/131****0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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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23800 | 邮 编:223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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