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科学规范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等规定,结合街道安全生产实际,编制本计划,****管理站全年实施。
一、主要目标和任务
紧紧围绕市、****管理局、街****工作部署,旨在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科学合理安排监管对象覆盖范围和监管频次,确保完成年度执法计划完成率、省行政执法系统和掌上执法应用率、隐患按期整改率、监督检查事前告知率、结果公示率、行政争议化解率达100%,推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用人单位改善工作场所安全条件,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街道经济社会稳健发展。
二、工作日确定
(一)总法定工作日
现有在册执法人员 3人,参照《编制办法》县级安全监管部门不低于在册人数的80%,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为 2人(3×80%=2 人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纳入计算的行政执法人员数=251天×2人=502个工作日。
(二)其他法定工作日
其他法定工作日=举报核查工作日确定+日常巡查检查企业工作日+日常巡查检查沿街店铺工作日+****管理局安排的其他任务工作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日=2+48+48+48+96=242个工作日。
1.举报核查工作日确定。前三年平均举报案件2起,按每件2人,每人1天 ,2x2x0.5=2天。
2.日常巡查检查企业工作日确定。按每人每月2天起计算,12x2x2=48个工作日。
3.日常巡查检查沿街店铺工作日确定。按每人每月2天起计算,12x2x2=48个工作日。
4.****管理局安排的其他任务工作日确定。按每人每月2天起计算,12x2x2=48个工作日。
5.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日确定。结合前三年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消防安全月、安全生产法宣传教育培训开展约96个工作日。
(三)非执法工作日
非执法工作日=学习培训会议+年休假+党群活动=120+35+24=179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会议工作日确定。按每人每月5天,需12×2×5=120个工作日。
2.年休假工作日确定,年休假15天的2人,5天的1人,需5+2×15=35个工作日。
3.党群活动工作日确定。按每人每季2天,需 4×3×2=24个工作日。
(四)执法检查工作日
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法定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502-242-179=81
总执法 工作日 | 执法检查 工作日 | 其他法定 工作日 | 非执法 工作日 |
502 | 81 | 242 | 179 |
三、监督检查对象
综合考虑街道行政执法人员数量、行政执法能力和检查单位规模等因素,按照每家次生产经营单位检查需要4个工作日测算,计划检查20家(81个工作日÷4个工作日=20家),结合危险化学品数量较大的使用企业每年2次、其他企业每年1次的检查频度,计划检查企业20家,其中重点企业12家(重点企业全覆盖)占总检查企业60%,一般企业8家占总检查企业40%,具体企业名单、检查频次、时间安排详见附件,检查企业、检查人员采用“双随机”的方式确定。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开展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是《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重要内容。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沟通配合,合力安排进度,有效结合专项检查、日常巡查、三服务和上级安排的其他任务等工作,以高质量执法推动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必要时可**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
(二)注重程序规范执法。要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并做到年度集中告知和月检查提前告知。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环节、要害岗位、重点设施检查到位,实现隐患问题闭环管理,涉及专业性内容的,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
(三)树立良好执法形象。在执法检查中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增强执法人员自律意识,杜绝在执法检查、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廉政问题,对于违法轻微、改正及时、未造成危害后果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合力采用“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树立应急消防部门的良好执法形象。
附件:****2025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单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