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莱港5#、6#泊位运输货种变更工程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205565B | 建设单位法人:李峰 |
杨凯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区新港街道仙境东路29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港5#、6#泊位运输货种变更工程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区新港街道仙境东路299号 |
经度:120.84432 纬度: 37.8198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8-02 |
烟蓬环报告表〔2024〕2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09-1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3249 |
75.5 | 运营单位名称:**** |
913********205565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00MA3M88JE3B | 验收监测单位:**正润环境****公司 |
****0685MA3MMY419J | 竣工时间:2024-09-02 |
2024-09-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03 |
2024-11-2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0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项目新增普通货物年运量约70万t,货物种类主要有:设设备类(含光伏设备及配件)、矿建砂石、煤炭、冻鱼、铝矾土、板材、木片、树皮、木材、散水泥和水渣粉等粉状货物、污水泥浆、水渣、水泥和氧化铝及石墨球等包装类货物、水泥熟料、饲料、粮食、盐、化肥、铁矿、钢材、钢锭、压缩铁、水泥管、空心砖、杂货等。5#、6#泊位年通过能力能够满足运输货物的作业要求。 本项目建成后,5#、6#泊位仍为5000吨级,岸线长度不变,通过能力共计为7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新增普通货物年运量约70万t,货物种类主要有:设备类(含光伏设备及配件),矿建材料、冻鱼、板材、木片、木材,污水泥浆、水渣、水泥和氧化铝及石墨球等袋装货物,盐、钢材、钢锭、压缩铁、水泥管、空心砖、杂货等。5#、6#泊位年通过能力能够满足运输货物的作业要求。本项目建成后,5#、6#泊位仍为5000吨级,岸线长度不变,通过能力共计为70万吨。 本项目建成后,5#、6#泊位仍为5000吨级,岸线长度不变,通过能力共计为70万吨。 |
货物种类减少,减少的货种为:砂石、煤炭、铝矾土、树皮、散水泥、水渣粉、水泥熟料、饲料、粮食、化肥、铁矿等。由于散货水路运输船型吨位一般在1万吨级以上,5#、6#泊位设计靠泊船型为5000吨级,无法停靠位较大散货船型,根据**生产作业实际情况和作业工艺要求,经公司研究决定,5#、6#泊位不再装卸变更环评批复中的部分易起尘货种。本变动货物种类减少,泊位性质及规模未发生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由滚装码头改建为通用码头,船舶靠港卸货采用门座式起重机卸货到地,由装卸机装车沿既定路线出港;或采用门座式起重机卸货到车,沿既定路线出港;货物到港装货采用门座式起重机将货物吊运装船;装卸过程均采用雾炮除尘、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在码头前沿完成装卸作业后,由港外车辆装车按照既定路线驶离港区。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由滚装码头改建为通用码头,船舶靠港卸货采用门座式起重机卸货到地,由装卸机装车沿既定路线出港;或采用门座式起重机卸货到车,沿既定路线出港;货物到港装货采用门座式起重机将货物吊运装船;装卸过程均采用雾炮除尘、湿法作业。运输车辆在码头前沿完成装卸作业后,由港外车辆装车按照既定路线驶离港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本项目货物装卸过程全部采用雾炮除尘、湿式作业,堆场设防尘溢网抑制扬尘。 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港内运输车辆等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货物装卸过程全部采用雾炮除尘、湿式作业,堆场设篷布进行苫盖抑制扬尘。 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港内运输车辆等维护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处置。雨水沉淀池污泥现阶段用于**港堆场建设,后期堆场建设完成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原环评批复中要求建设防尘溢网,实际未建设,采用篷布苫盖抑制扬尘。原环评遗漏了雨水沉淀池污泥。 实际由于企业调整运输货种,不再运输易起尘货种;另外,部分货种(设备类(含光伏设备及配件)、矿建材料、冻鱼、板材、木片、污水泥浆、水泥和氧化铝及石墨球等袋装货物、盐、钢锭、压缩铁、水泥管、空心砖、杂货等)运输采用“直装直取”,不在堆场进行堆存,进一步降低了扬尘产生;因此未建设防风抑尘网,仅对货物进行苫盖,地面及时冲洗,装卸采用湿法作业、雾炮除尘;项目废气环保措施发生了变动,但因不再运输易产尘货种及部分货种“直装直取”,因此未导致废气排放量增加,不属于重大变动。沉淀池污泥属于一般固废,进行了合理处置,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573 | 0 | 0.573 | 0 | 0 | 0.573 | 0 | |
2.865 | 0 | 2.865 | 0 | 0 | 2.865 | 0 | |
0.258 | 0 | 0.258 | 0 | 0 | 0.258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15 | 0 | 0.015 | 0 | 0 | 0.015 | 0 | / |
0.39 | 0 | 0.39 | 0 | 0 | 0.39 | 0 | / |
14.743 | 0.277 | 15.02 | 0 | 0 | 15.02 | 0.277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货物装卸过程全部采用雾炮除尘、湿式作业,堆场设篷布进行苫盖抑制扬尘。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GB 16297 -1996)表 2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1)船舶和车辆操作时严肃、谨慎、并尽量避开不利工况。(2)加强机械、船舶的保养、维修,使其保持正常运行,减少污染物排放。(3)使用合格的燃料油,并设法使其充分燃烧,减少尾气中污染物排放量。(4)定期对道路进行清扫,洒水抑尘,减少运输扬尘产生。(5)装卸货物采用湿法作业,雾炮除尘措施,减少装卸粉尘产生及排放。 | 监测期间颗粒物浓度最大值为251μ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选用了低噪声设备,起重机机房设置防护罩,并铺设降噪防火棉。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 采取基础减震、规范作业方式和作业时间,加强管理、减少鸣笛时间等措施 |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噪声排放能够满足环评批复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3年)》中4a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措施。项目废机油、废油桶等为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其中危险废物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并严格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 项目投产后,制定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在**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http://103.****.229:8129/bsp/company/login/gf)开展申报工作。 | 废机油、废油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进行收集、储存、运输和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对上述危险废物进行转移和处置。危废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为依托工程,已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按要求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并严格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 已制定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在**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开展申报工作。 雨水沉淀池污泥现阶段用于**港堆场建设,后期堆场建设完成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依法依规对项目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运行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 | 已制定了完善的安全管理运行制度,确保污染防治设施安全运行。 |
表7 风险设施
1 | 落实环境风险预防措施。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环发〔2015〕4号)的要求制定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建设应急设施、购置应急物资、落实应急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 已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预防措施进行了落实,主要包括避免在危险天气条件下船舶进出**、严格按照航道航行、建立严格的安全管理条例和安全操作措施、纳入**溢油应急体系、制定可操作的环境事故应急反应组织管理及保障体系、制定监测计划并执行等。 ****已对8个泊位统一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370684-2024-018-L。本项目建成后,风险源不变,可依托现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关风险防范措施。企业已按要求建设应急设施、购置应急物资、落实应急措施,定期组织开展环境风险应急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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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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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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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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