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西咸新区沣西**XXFX-XX02-26、XXFX-XX02-30-A、XXFX-XX02-36-A地块(地块编码:****)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12-25 09:50 至 2025-01-09 09:50 | |||
行政区划 | **省-西咸新区-沣西** | 地块面积(m2) | 91636.33 | |||
地块规划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西咸新区沣西**清荫路以南、丰信路以东、丰联路以西、马家寨路以北 | |||
经度 | 108.682210 | 纬度 | 34.281030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12-24 至 2025-01-14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高锋 | 单位联系电话 | 180****0503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赵琼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87****7884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史艳科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59****5333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管理委员会 | |||||
报告主要结论 | 1、前言 XXFX-XX02-26、XXFX-XX02-30-A、XXFX-XX02-36-A地块(地块编码:****)位于西咸新区沣西**清荫路以南、丰信路以东、丰联路以西、马家寨路以北,总占地面积为91636.33m2(137.45亩),其中XXFX-XX02-26地块占地面积35294.74m2,XXFX-XX02-30-A地块占地面积37095.65m2,XXFX-XX02-36-A地块占地面积19245.94m2,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8.68221°,北纬 34.28103°。 根据《****管委会2012年度第三十批次土地征收01地块土地征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西咸新区2014年度第02批次(沣西** **市**区)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并结合《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可知,该地块原为**市**区钓台街道西张二村、马家寨村水浇地(0102)、农村道路(0601)、****基地(0703)。2012年6月30日、2015年8月21****政府审批土地件《关于西咸新区2012年度第三十批次统一征收集体建设用地的批复(陕政土批【2012】661号)》、《关于西咸新区2014年度第二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陕政土批【2015】103号)》(相关资料见附件9),调查地块权属变更情况见表1-1。 依据《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自然资发【2023】234号),调查地块原用途为水浇地(0102)、农村道路(0601)、****基地(0703),变更后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0701)。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八号)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环境局****工作部于2024年12月3日下达了《关于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通知》(见附件2),****于2024年12月4日委托****(以下简称“我公司”)对“XXFX-XX02-26、XXFX-XX02-30-A、XXFX-XX02-36-A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结论 通过资料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以确定:地块内现状不存在被污染的迹象;不存在来自周边污染源的风险;地块内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不涉及工业废水污染;也不存在其它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 综上调查结果表明: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物,周边区域对地块土壤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下一阶段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