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4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4日-2024年12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意见反馈电话:0459-****235(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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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医院建设项目 | **省**市**区**又一城 4 号 1-6 商服楼 | **** | ******公司 | 该项目建设性质属于**,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区**又一城4号1-6商服楼。本项目不设置传染病科室及发热门诊,建成后共计床位30张,医护人员45人,年接待门诊400人次。本项目**危险废物暂存库一座8.67㎡,**医疗废物暂存间2座,建筑面积分别为3.6㎡、3.8㎡。项目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具体建设内容及主要生产设备以报告表核定为准。 | 环保措施: 废气:本项目产生的废****处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和中药煎药异味。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通过产臭单元加盖、密闭并集中收集(收集率为90%)后,通过活性炭装置处理,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周边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限值要求,厂界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口高度为15米,确保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限值要求;中药煎药采用密闭煎药机,****处理站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确保废气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限值要求。 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来自医疗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护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一同经管道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医疗****处理站,处理后进入**市****公司****处理厂。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后,确保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标准限值。 固体废物:固体废弃物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要实现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率达到100%。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中药渣、食堂餐余垃圾、废油脂、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栅渣、废活性炭、废药物药品、检验室废液及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中药渣、食堂餐余垃圾和废油脂集中收集,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回收站;污水处理站污泥和栅渣暂存在污泥池中定期抽吸,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检验室废液单独的容器收集,暂存在医疗废物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分类收集、分类储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点、医疗废物暂存间要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述进行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