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2-24 16:00
90天 |
50,000元 人民币 |
3,052,034.78元 人民币 |
CQJPSZDJ2019[JS] |
**市**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程四标段(第二次)补遗文件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市**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程四标段(第二次)补遗发布如下 一、招标公告未提****学校,后续不再提供施工图纸,以招标清单和现场实际为准。 二、开工日期以监理下达的开工通知为准,但开工通知下**期不得晚于2025年7月1日。 三、合同签订后,发包人、承包人、项目学校方应签订三方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模板附后)。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24日 补充协议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项目学校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三方就**市**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程(第*标段)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市**区教育系统零星维修工程(第*标段)。 2.工程地点: 。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 。 4.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 5.工程内容: 。 6.工程承包范围: 。 二、签约合同价1.承包人投标函中承诺的中标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2.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三、计量与支付1.****学校方根据实施的合格工程量进行计量和结算。 2.****学校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人工程款,****学校****机关开具的合法票据。 四、补充协议生效补充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以下为签名盖章页)。 发包人: (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承包人: (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项目学校方: (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电 话: 开户银行: 账 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