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2024-12-25)
建设单位根据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了解**新能源汽车****公司周边各界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评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概括
公司拟投资36000万元,于苏****开发区善浦路399号租用**市**鸿儒****公司的1#厂房、2#厂房进行异地扩建(本项目厂区以“尹山厂区”代指),租用建筑面积80938平方米,项目建成投产后形成年产新能源汽车零部件185万套(包括新能源汽车动力总成系统25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机控制器80万套、新能源汽车电源80万套)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能源汽车****公司
建设地点:苏****开发区善浦路399号
联系人:高工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吴环****公司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139****2610
电子邮箱:****@qq.com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社会关注程度,主要征求意见事项为:
(1)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
(2)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拟建设的项目;
(3)该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
(4)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并简要说明原因;
(5)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