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钟道路1标项目水泥稳定碎石公开询价
采购公告
各报价单位:
我项目现对水泥稳定碎石以公开询价采购方式进行招标采购,本次采购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请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供应商积极参加本次报价。
1.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恭城-**公路(**至**段)项目No1标段起点位于起于**县**镇陈白**南,顺接规划**外环高速预留的**东枢纽互通,后在贵广高**侧依地形向东南布线,在灵田镇设置灵田互通连接省道S501后,路线继续向东南布线,设古元隧道越岭至侯山背,终点位于炉田村附近。采用设计速度为120Km/h、整体式路基宽为26.5米,分离式路基宽为13.25米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路线全长20.95公里,设计荷载公路-Ⅰ级。本标段内含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其它工程、临时工程。项目桥隧比32.83%。
1.2 采购内容:本次招标采购材料为水泥稳定碎石, 详见采购清单
1.3采购编号:JH000****8336
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3% | 吨 | 16000 |
1.4公告及报价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5日10:00时-2024年12月31日23:59时
报价时间:2024年12月25日10:00时-2024年12月31日23:59时
2.与采购货物相关的要求
2.1本次水泥稳定碎石材料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为固定价,单价为综合到场单价,包含材料出厂单价、运输费、场外运输损耗、试验检测费、产品保险费、仓储费、装卸费、保管费、供应过程的安全费、利润等。
2.2暂定交货期:(具体以项目实际计划时间为准)
2.3交货地点:**桂钟道路1标项目施工工地。
2.4供应质量要求:产品质量须满足甲方现场施工要求。
2.5询价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经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物资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
(2)投标人应提供投标物资材料的相应检测证明性文件。
(3)具有一定经营规模和垫付资金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报价,否则,均按无效询价处理。
(5)业绩、信誉及财务状况良好。
(6)投标人资格采取资格后审。
2.6供应商必须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及售后服务承诺,必须符合最新相关国家标准以及采购方和业主相关要求规范的要求,并且提供相关检验检测报告,质保书真实有效。
2.7结算方式:结算周期每月21日-次月20日,收到发票后当月支付70%货款,顺延第二个月支付30%,履约保证金采取第一期结算扣留合同总额 8%作为履约保证金(第一期结算不足的需在第二期结算补足),在合同结束后180天内无息返还。
2.8采购方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有权对成交产品的结构、规格做适当调整,调整内容将以工作联系函形式提前发至供应商。
2.9售后服务:本次采购货物若在验收阶段出现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必须接受退货要求,并在采购人规定期限内等量补运合格产品,若未按时交付影响采购人使用,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带给采购单位造成的后续经济损失。询价响应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以上售后服务承诺,否则视为无效询价响应。
2.10询价响应报价要求:询价响应总报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货完毕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制造、运输、装卸、保险费、采购保管、产品检验检测、税收及售后服务等费用。
2.11报价方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指标,所供货物若不能符合文件要求,成交供应商必须接受全额退还货款,并承担由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2.12评审、定标原则:在所有的询价文件符合或高于询价采购文件各项要求的情况下,采购人综合考虑择优选择供应商。
2.13验收方法及标准
验收依据:询价文件、国家有关的质量标准规定,均为验收依据。
3.其它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规定:
3.1此次采购询价为本批货物的首次采购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不符合采购人预期值,采购人可发起第二轮询价。若询价响应供应商报价符合采购人的预期值,双方将建立**关系。
联系人:孙工
电话:158****6027
1 | 水泥稳定碎石混合料 水泥含量3% | 16000.****0000 | 立方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