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开发区转型升级公租房零星维修工程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开发区转型升级公租房零星维修工程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
招标人 | **** | ||||||
最高限价(元) | 109138.58 | ||||||
代理机构 | ****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安****经济开发区三板桥路与**大道****中队三楼) 0564-****891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09时30分 | 计划工期 | 2025年度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该投标单位投标文件中二级建造师沈邱春同志注册证书使用有效期为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12月16日,超出使用有效期,根据****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二级建造师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市函【2024】137号文件第二项规定“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故资格审查不通过,做无效标处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你单位投标文件中商务标部分未见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函”,根据招标文件(七)评标定标第30.2.1中重大偏差的认定,第(2)条“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实质性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属于重大偏差,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废标处理。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公司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贵单位投标文件中商务标汇总表及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未见人工费金额,根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50项人工费不低于6061.34元的要求,故本单位商务标按无效标处理。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025年度 | ||||
地址 | **省**市**县**镇中兴南路28号二楼 | ||||||
投标报价(元) | 100854.96元 | ||||||
项目经理 | 黄利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43107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万绪兰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中****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025年度 | ||||
地址 | **省**市******文化站综合楼二楼 | ||||||
投标报价(元) | 100320.18元 | ||||||
项目经理 | 丁啸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07138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何勇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 称 | **润龙****公司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投标工期 | 2025年度 | ||||
地址 | **省**市**县下符桥镇沈家畈村大松墩组 | ||||||
投标报价(元) | 100789.48元 | ||||||
项目经理 | 高凡 | 资格证书 名称及编号 | 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皖234****09018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章军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经理获奖 | 无 | ||||||
项目经理业绩 | 无 | ||||||
项目总工获奖 | 无 | ||||||
项目总工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无 | ||||||
公示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30日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1、本项目所有中标候选人均已公示,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招标人提出。 异议受理单位:**** 地址:**县**镇迎驾大道东段 联系人:龙先生 联系电话:0564-****047 2、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联系电话:0564-****057。 3、异议处理、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委员会(**县****管理局)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委员会(**县****管理局)或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委员会(**县****管理局)。 地址:****中心主楼11楼 联系人:梁股长 联系电话:0564-****057 2、投诉条件和书面材料等详见《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第六十条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委员会等七部委令第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