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101房等6处房产分别招租 | ||
项目编号 | ****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终止挂牌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4年12月25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年2月11日 |
标的简况 | ||||||||
标的 坐落 | **县仁兴镇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总层数 | 招租面积 (㎡) | 竞租保证金 (元) | 评估价 (元/月) | 挂牌底价(元/月) | ||
1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101房招租 | 三层 | 103.99 | 10000 | 520 | 520 | ||
2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102房招租 | 103.99 | 10000 | 520 | 520 | |||
3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201房招租 | 103.99 | 10000 | 520 | 520 | |||
4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202房招租 | 103.99 | 10000 | 520 | 520 | |||
5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301房招租 | 103.99 | 10000 | 520 | 520 | |||
6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302房招租 | 103.99 | 10000 | 520 | 520 | |||
租赁期限租金支付 | 1、租赁期限:一年 2、租金每半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 | 租金递增方式 | 无 | |||||
装修期限 | 90天(含在租赁期限内,免租金) | 承租押金(元) | 两个月租金 | |||||
标的状态 | 空置 | 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权 | 否 | |||||
房屋现状 | 6处标的位于**县仁兴镇仁府路73号,房产有简单装修,满足入住条件。 | |||||||
租赁 用途 | 办公、居住、商业、服务业、仓储等合法用途。在租赁期内未征得招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扩大房屋的用途。 | |||||||
重大事 项说明 | 标的周边空地(含路面)仅供承租方用于车辆和行人过往和车辆停放,未经招租方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 |||||||
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详见上表 | ||||||
评估时间 | 2024年9月10日 | |||||||
评估机构 | **睿泽土地房地产资产****公司 | |||||||
招租方基本情况 | ||||||||
出租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8837MB****378C 注册地:****县 负责人:张洋 机构性质:机关 | ||||||
出租方承诺 | 本次招租的房屋权属关系清晰,对该房屋具有完全处置权,招租行为已经过相应的有效内部决策并得到相应批准。 | |||||||
出租方 决策文件 | 中共****党委会议纪要 (2024年第30号)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中共****党委会 | |||||||
承租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承租方资格及相关条件 |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报名应缴纳相应的竞租保证金(具体数额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竞租保证金在确定为承租方后用于支付交易服务费(保证金多退少补);如未竞得,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确认为承租方后5个工作日内按招租方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范本签订租赁合同,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违约。 4、不得将承租房屋用于扰民、污染环境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性行业经营项目。若因承租方使用房屋影响其他业主(人员),造成业主(人员)投诉、赔偿或行政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和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5、新承租方若对房屋进行改造,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通****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完成后,需经新承租方、招租方和施工方验收后方可经营开业。该项目设90天免租金装修时间(含在合同期内)。 6、标的的清场由招租方负责。 7、自合同履行之日起,凡涉及用水、用电及物业费等相关问题均由新承租方负责办理,费用由新承租方承担。 8、承租方征得招租方同意原则上可以转租和分租,但租金和租赁押金均由承租方向招租方缴纳。 9、租金确定:最高报价作为第一年月租金标准价格。 10、押金及租金支付:租赁押金按两个月的租金总额计算。租金每半年一付,先支付租金后使用,具体支付时间以公告期招租方提供的合同文本的有关要求为准。租金和租赁押金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11、其他未尽事宜按《房屋租赁合同》执行。 | |||||||
标的交割 | 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成交后按合同约定支付。 | |||||||
特别告知 | 1、本项目招租为现状招租,如招租面积与实际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招租成交价格。 2、****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招租方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3、招租方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根据报价结果,按高低排序前两名,价高优先,依次递补原则确定承租方。若只有一个竞租人参加竞价,由意向竞租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若产生报价最高前两名:最高报价者应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承租权,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报价次高者自动成为承租方,经产交所函告后在规定时间内应与招租方签约,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其交纳竞租保证金产交所不予退还;以上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不签约情形为招租方原因造成的除外。 2、意向承租资格经我所审核通过后,竞租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承租人。 3、竞价成交后应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按所报价格及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与招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支付成交价款及服务费。 4、竞租人在竞价前请****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有关《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租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县仁兴镇 | |||||||
报名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至 2025年2月11日 | |||||||
报名手续 | 竞租人须在2025年2月11日17:00****交易所网站(www.****.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将交易保****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承租申请表》、《招租项目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3.自然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加盖公章。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租成功的承租方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支付交易服务 费,竞价未成功的竞租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产交所指定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银行****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租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2、竞租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力及招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租人提出承租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动态报价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租人在内的各竞租人均不出价的; (4)最高报价者及报价次高者存在不按公告约定与招租方签约的; (5)竞租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6)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 (7)未按照公告规定支付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8)竞租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本次交易服务费为1年总租金的2.5%(单个标的不低于1000元),由新承租方承担。 | |||||||
竞价安排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101房招租 | 12月25日9:00 | 2月12日9:00 | 10元 | 120秒 |
2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102房招租 | 2月12日9:10 | |||
3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201房招租 | 2月12日9:20 | |||
4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202房招租 | 2月12日9:30 | |||
5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301房招租 | 2月12日9:40 | |||
6 | ****税务所职工宿舍楼302房招租 | 2月12日9:50 |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标的咨询及报名咨询:交易二部吴先生 ****8021、 陈先生****8033 技术支持:刘先生 ****8002 委托方联系人:陈先生177****1778 | ||||
单位地址 | **市国兴大道61****银行大厦18****交易所 ****政府****中心3楼6号窗口 **省**市**区****二街政务****省政府****中心大楼北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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