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先锋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书(01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将**经开区先锋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项目名称)施工 /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调整:
一、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先锋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 名称)****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广开发改函【2020】6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园区建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 准文号为****)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现变更为:
1.1 本招标项目 **经开区先锋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 (项目 名称)****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广开发改函【2024】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其他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园区建 ****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 准文号为广开发改函【2024】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二、 原招标文件第一章 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0800m2。
现变更为:
2.2 建设规模:**标准厂房1万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建设。
三、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不变。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