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铁山港区1#-4#泊位工程(四期)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00MA7AYWG544 | 建设单位法人:方健力 |
邹融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市**区兴港镇金港大道1号综合办公楼1-8层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区1#-4#泊位工程(四期)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39-干散货(含煤炭、矿石)、件杂、多用途、通用码头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G5532-G5532-货运**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西港区北暮作业区 |
经度:109.5398 纬度: 21.4885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08-02-22 |
桂环管字〔2008〕7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2-10-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7541.196 |
2938.35 | 运营单位名称:**** |
****0500MA7AYWG54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交****研究所 |
121********0019181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公司 |
914********5739331,914********118936M | 竣工时间:2024-09-19 |
2024-09-20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1Q8JVC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通用泊位 | 实际建设情况:通用泊位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工程的建设规模为4个10万吨级泊位(水工预留15万吨级);码头设计通过能力为 1200 万吨;码头总面积574.4万平方米,其中用海面积97万平米、陆域面积477.4万平方米。 | 实际建设情况:工程的建设规模为4个10万吨级泊位 (水工预留15万吨级);二期验收时总面积492.75万平方米,其中用海面积97万平方米,陆域形成面积395.75万平方米。三期工程在二期工程已填陆域上**67.6万平方米堆场及配套设施。四期工程在二期工程已填陆域上**、改建19.478万平方米堆场及配套环保设施。 |
与环评阶段相比,工程用海面积未发生变化,占地面积减少,最大码头吞吐量超过设计通过能力的27.6%。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每个泊位前沿装卸船作业采用4 台25t-41m 门座起重机(吊钩抓斗两用),共16 台。散货水平运输采用20t 自卸车,堆场装卸机械采用装载机。件杂货水平运输采用牵引车拖平板车或叉车方式,堆场装卸机械采用轮胎式起重机,仓库装卸采用叉车方式。 | 实际建设情况:泊位采用12台25t-35m门座起重机、2台40t-37m门座起重机和6台40t-43m门座起重机进行装卸,共20台。散货水平运输采用20t自卸车,堆场装卸机械采用装载机。件杂货水平运输采用牵引车拖平板车或叉车方式,堆场装卸机械采用轮胎式起重机。 |
装卸方式未发生变化(码头装卸设施已于二期完成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煤炭和矿石装卸作业以及散货堆场将产生粉尘污染,应尽量避免在较大风速情况下进行装卸作业,同时坚持采取水力喷淋防尘措施,增加物料的含水量,以减少起尘量,结合**规划,在后方堆场至**之间种植宽20-30m 防护林带,设置防风挡尘隔离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避免在大风天气作业,并采取苫盖措施;设置防风抑尘网2197m;配备湿式除尘系统:洒水喷枪和雾炮机;在道路两侧种植了行道树,并在办公楼和生产辅助建筑物附近种植乔木、灌木、草皮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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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四期工程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处理站,****处理站处理能力为2吨/小时(二期工程已验收) | 2024年4月,******公司****处理站出水水质进行监测。2024年11月,******公司****处理站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因子pH 值、悬浮物、石油类、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五日生化需氧量,连续检测2天,每天采样3次。 | |
2 | 1#-4#****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 | 四期工程含油污水处理依托项目已建1#-4#****处理站,处理能力2 吨/小时(一期工程已验收)。 | 2024 年11 月,******公司****处理站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因子pH值、悬浮物、石油类,连续检测2天,每天采样3次。 | |
3 | 1#污水处理站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 水质标准》(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 | 四期工程含尘污水处理依托项目已建1#污水处理站。1#污水处理站沉淀调节池容积为1900立方米,**池容积为2750立方米,处理能力为200立方米/小时(一期工程已验收)。 | 2024 年11 月,******公司对1#污水处理站的出水水质进行监测,监测因子pH 值、色度、臭、浊度、悬浮物、氨氯、溶解氧、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总氯、铁、锰、五日生化需氧量,连续检测2天,每天采样3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湿式除尘系统 | 场界大气环境监测结果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限值要求;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执行《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 四期工程新增固定雾炮机15 座,固定式雾炮机扬程80m。 | 2024年4月,******公司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024年11月,******公司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厂界监测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连续检测2天,每天采样3次。环境敏感点(槟榔根村)监测因子为TSP、PM10、PM2.5、二氧化氮、 二氧化硫,连续检测3天,每天采样1次。 | |
2 | 防风网 | 场界大气环境监测结果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限值要求;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执行《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 四期工程堆场无**防风抑尘网,与三期工程共用已建防风抑尘网,长 260m,高18m;与二期工程共用已建防风抑尘网,长680m,高9m。 | 2024年4月,******公司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024年11月,******公司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厂界监测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连续检测2天,每天采样3次。环境敏感点(槟榔根村)监测因子为TSP、PM10、PM2.5、二氧化氮、 二氧化硫,连续检测3天,每天采样1次。 | |
3 | 苫盖 | 场界大气环境监测结果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对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限值要求;大气环境保护目标执行《环境 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 对散货堆场进行苫盖, 并进行台账管理。 | 2024年4月,******公司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2024年11月,******公司开展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厂界监测因子为总悬浮颗粒物,连续检测2天,每天采样3次。环境敏感点(槟榔根村)监测因子为TSP、PM10、PM2.5、二氧化氮、 二氧化硫,连续检测3天,每天采样1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施工期和营运期产生的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收集后****处理场处理。停靠码头的外籍船舶垃圾按海事部门和卫生检疫部门相 关规定进行收集和处理。 | 已落实。本期验收均为陆上施工,不涉及施工船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处理场处理。施工过程中充分回收利用建筑垃圾,不能回收利用的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运营期到港船舶垃圾按照船舶污染物监管 “联单制度”管理,委托****接收处置。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分类收集后委托**市****公司定期清运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已建危险废物暂存间内,贮存关注“四防”(防风、 防雨、防晒、防渗漏),并委托******公司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进行危险废物转运、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建设后,应尽量提**口绿化系数,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前方作业区和堆场基本是混凝土铺砌场地 ,不能进行绿化,所以绿化主要在作业区侧旁及生产辅助区进行。 | 道路两侧种植了行道树,并在办公楼和生产辅助建筑物附近种植乔木、灌木、草皮等。 |
表7 风险设施
1 | 要建立**码头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其风险应急计划、反应程序、应急救助**配备以及环境事故报告体系可依托**溢油事故应急预案,防止环境污染。 | 建设单位已制定《******区1#-6#泊位码头工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局备案。建设单位成立突发环境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制定了相关管理章程。按《**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451-2017)配备了风险事故应急设备,并与****签订“**码头岸线防污、清污服务协议”。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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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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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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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制定并落实生态补偿方案。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建设单位****研究院编制了《******1#-4#泊位码头工程施工期渔业**生态补偿实施方案》,以指导该项目渔业**生态补偿工作的实施。2016 年12 月建设单位与广****畜牧兽医局、****兽医局签署《****区1#-4#泊位码头工程项目渔业**生态补偿协议书》,安排资金1686万元用于鱼虾蟹贝的增殖流放、人工鱼礁、跟踪检测及效果评估等工作。建设单位在四期工程竣工后3 年内完成全部渔业**生态补偿工作,并在增殖放流、人工鱼礁、跟踪监测及效果评估开展过程中积极接受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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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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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施工期、营运期要委托资质单位落实环境监测计划。施工期应进行环境监理。出现环境问题,要及时报告地方和本局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工程施工及运行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监测频次略有调整。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开展了施工期和运营期水质、环境空气和声环境的跟踪监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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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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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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