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810058/2024-00825 | 发布时间 | 2024-12-13 | ||
发布机构 | ****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永****科技局:
你单位 关于呈请审批**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申请报告 收悉,经专家评审和我局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现对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
三、建设地址
**市三街道(**街道、**街道、**街道)、六乡镇(卿头镇、虞乡镇、开张镇、张营镇、蒲州镇、韩阳镇****开发区内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电站47****电站41处、光储充一体化站3处、单枪液冷超充终端3处)、518个标准桩及相关配套设施。
建设内容:****电站、罩棚、防撞杆、后台管理系统,监控设施、消防设施、标识牌警示牌、道路及场地硬化工程等其他相关基础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总投资7498.6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847.93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432.32万元;基本预备费218.41万元。
资金来源:除上级补助资金外,其余由**市财政配套解决。
六、建设工期:25个月
七、工程设计主要依据: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
2、《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技术导则》(NB/T33009)
3、《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供电系统技术规范》(NB/T33018)
4、《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技术标准》(DBJ04/T398)2019
八、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环保、节能、安全等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组织实施。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规定,你单位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完善有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发挥效益。永****科技局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请政府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做好日常监管和推进实施等职能。
附件:
2、**市充换电基础设施补短板试点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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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