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路提质工程(108国道、中都路、**路)总承包项目部中都路给水管道工程(K5+880-K8+010)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县道路提质项目给水管道工程(K5+880-K8+010)
招 标 人:******县道路提质工程(108国道、中都路、**路)总承包项目部(电话:157****4578)
监督人:赵娟(联系电话:136****8392)
**道路提质项目中都路给水管道工程(K5+880-K8+010)采购项目开标工作已结束,现将本次开标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5日12时至2024年12月28日12时
一、中标候选人:****
标段1:给水管道工程(K5+880-K8+010)
采购限价:106599.41元(含税总价)
投标报价:105549.4元(含税总价)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能够满足工程需求,经查实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报价有效期满足要求,并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进行了报价,报价标准和方法等满足谈判文件中相关要,报价文件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符合竞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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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道路提质工程(108国道、中都路、**路)总承包项目部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