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设计(二次)评审结果公示(2024-JHZYFW-G3001)
我部对2024年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设计(二次)采购项目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4年公寓住房标准化装修工程设计(二次)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51% ; 第二名:****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12% ; 第三名:****研究院有限公司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20% ;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 ,报价形式:优惠率 ,报价金额:51% ;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对以上评审结果存在质疑,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起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书面答复。 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不接受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干扰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相关费用: 因处理质疑发生的第三方检验、检测、鉴定,向相关部门、单位或者第三方调查取证,专家评审等费用,由提出申请的供应商先行垫付。处理过程中申请撤回质疑的,所产生的费用由质疑方承担;处理决定明确双方责任后,按照“谁过错谁负担”的原则由过错方负担 七、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联 系 人:张** 联系电话:0551-****0155 地 址:**省 **市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助理 联系电话:025-****01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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