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弘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上和郡项目
项 目 | ****上和郡项目 |
项目类型 | 城市建设类 |
建设单位 | **** |
编制单位 | **升辉****公司 |
监测单位 | **** |
地理位置 | **省-**市-**县 |
说 明 |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的相关要求,我单位于2024年12月24日组织完成****上和郡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现将《****上和郡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上和郡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上和郡项目验收鉴定书》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建设单位反映。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即2024年12月24日—2025年1月21日。 建设单位联系人:何 139****3444 建设单位:****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升辉****公司 监测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县 |
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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