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央视综艺节目《会唱歌的院子》衍生音乐项目采购
标的名称:央视综艺节目《会唱歌的院子》衍生音乐项目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央视综艺节目《会唱歌的院子》衍生音乐项目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央视《会唱歌的院子》(**篇)在央视三套黄金时段播出,用音乐点亮**城市文旅名片,“有一种生活叫做“**””已火遍全网。
1.本项目是邀请央视《会唱歌的院子》节目组为**文旅制作一首原创歌曲并演唱,用“名人+文旅”的方式通过抖音、微博、视频号、小红书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是《会唱歌的院子》衍生音乐项目,能持续激发《会唱歌的院子》节目热度,进一步推动**文旅发展。
2.央视具有平台、**及宣传优势,综艺节目具有极强的影响力,与央视**实施《会唱歌的院子》衍生音乐项目,展现**文旅新魅力新形象,放大综合效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3.****为央视综艺频道(cctv-3)全频道电视****公司,全权开展业务洽谈、签订合同及代理服务等与广告经营相关的各项事宜,节目组具有丰富的管理、创作和制作经验,具有唯一且不可替代性。
综上,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财政厅《****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第四条第三款“其他属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承接主体处采购的公共服务项目的”相关规定,建议本项目由****提供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杨镇地区格古路7-231
三、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5日
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葛钺涛
联系电话:157****9203
传 真:/
地 址:**县**街道和合街1号
2.****管理部门
名 称:****财政局
联 系 人:王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6-****3856
传 真:/
地 址:**县飞鹤路18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89.4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