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我所对其龙溪铺镇楠木村(一)、龙溪铺镇楠木村(二)、龙溪铺镇楠木村(三)等门面公开挂牌出租,出租详情请见下表。
序号 | 租赁户名 | 面积(㎡) | 位置 | 挂牌底价(元/年) | 租赁期限 | 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
1 | 龙溪铺镇楠木村(一) | 112 | **市**县 | 25900 | 1年 | 新房产证龙字第020182号 |
2 | 龙溪铺镇楠木村(二) | 28 | **市**县 | 12900 | 1年 | 新房产证龙字第020182号 |
3 | 龙溪铺镇楠木村(三) | 28 | **市**县 | 13700 | 1年 | 新房产证龙字第020182号 |
一、报名须知
1、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1)意向承租方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应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2)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经营资质真实有效,证照齐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近3年没有发生有一定社会影响的经济纠纷;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资格的意向承租方须在本公告期间内在报价网址(详见第3点)自行注册账号报名,个人报名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报名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办理报名手续的,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将交易保证金年租金的10%汇入联合利国文交所指定账户。户名:****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户:810********0688888开户行:**银行汇丰支行鑫泰支行,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若不一致,需提供授权委托。
如系原租户续租,则无需支付交易保证金;原租户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承租权。
2、报名项目提交审核在该项目公告期内完成,超过规定时间报名审核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及展示时间: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2日(9:00-17:00)
报名联系人:尹女士 137****9691
看房联系人:舒 姝 0739-****055、189****6109
3、本次出租标的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报价规则为自由报价+限时竞价,自由报价期为2024年12月26日上午9点-2025年1月2日下午5点(5个工作日)。限时竞价期为2025年1月2日下午5点,以自由报价期最高价为基数,报价时限为30秒,最低加价幅度为100元。30秒内若无人加价,则成交;30秒内若有人加价,则每次顺延30秒,直至无人加价为止。报价网址详见下表。
序号 | 租赁户名 | 报价网址 |
1 | 龙溪铺镇楠木村(一) | http://bj.****.com/hall/?seid=173********3114002 |
2 | 龙溪铺镇楠木村(二) | http://bj.****.com/hall/?seid=173********1614004 |
3 | 龙溪铺镇楠木村(三) | http://bj.****.com/hall/?seid=173********6514006 |
4、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凭《国有资产交易事项通知书》与承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如承租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署前述文件,自竞价结束之日起逾期15 个工作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本次交易,重新挂牌,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出租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5、承租方在签订《物业租赁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笔租金连同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汇入联合利国文交所指定交易结算账户,之后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履约保证金不低于2个月租金,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结清房租、水电等费用,并与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且无扣除承租押金的任何事项后,履约保证金由出租方无息退还。若最终承租人是原承租方,履约保证金联合利国文交所不再重复收取(未能缴足2个月的,则需要补齐缴纳);若最终承租人是新的承租方,履约保证金承租人按公告要求缴纳。
6、承租方需向联合利国文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以首年成交租金为基数,成交租金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0万元),按成交租金的2%支付;成交租金高于100万元低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5%支付;成交租金高于500万元的部分按1%支付。)
二、标的资产交接要求
1、支付要求:本次出租押2付12。出租方按公告要求在收到第一笔租金及屡约保证金后15日内与承租方办理资产交付手续。费用的负担:出租标的交付前应缴纳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由出租方承担,交付后切因承租方使用的出租物进行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括水、电、气、电信、物业管理费、治安卫生费、市政城管费、税费等)均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可根据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但严禁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租约期满或者提前解约后按来装去丢的原则无偿移交出租方。
3、房屋的装饰装修工程由承租方自行实施,相应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包括再次装修)前,应按照出租方规定办妥全部施工手续,提供该房屋装修设计文件(包括装修图纸等资料)供出租方审查,在获得出租方书面批准后方可开始对该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上述装修设计文件经出租方批准后,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擅自变更。
4、转租的要求:承租方在房屋租赁期间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进行任何形式的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调换、**经营或联营,或将该房屋及设施对外实施抵押、担保、处分等,否则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押金并无条件收回房屋。
5、承租相关其它条件以出租方、承租方最终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租赁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6、标的以现状进行出租,成交后,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若有变化,成交租金及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三、其他事项
此公告内容系标的简要信息,详细情****中心资产出租板块标的详情中了解。承租人需充分了解标的情况,审慎做出是否参与的决策。如因未充分了解标的实情导致损失的,自行承担违约责任。
****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