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易编号:XN市三资网****0015
温馨提示:
1.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或微信小程序报名。
2.本交易公告是交易服务机构接受本项目权属人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本项目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以现状为准,本公告提供的项目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竞投人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权属情况及合法性是否存在未解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是否存在其他瑕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竞投意向人需独立做出是否报名参加竞投的判断,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4.交易服务机构不对进平台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5.根据《**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实行承包、租赁经营的农村集体资产,应当依法采取招标、公开竞投、公开协商等方式确定经营者”的规定,本项目采取公开竞投中的网上竞投方式组织交易,而非招标投标方式。
**市**市****运营中心受****委托,定于 2025年01月06日10:00 (**时间)对旧办公楼(门店2) 项目组织竞投,本项目采用网上竞投方式进行交易,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人登陆**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mznccq.cn/)或“**产权”微信小程序报名参与竞投。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旧办公楼(门店2) ;
(二)资产详细信息请看附件;
(三)租赁/承发包年限: 3年 ;
(四)合同起止时间: 2024-11-20 至 2027-11-19;
(五)是否基本农田保护区: 旧办公楼(门店2)(单元号:1)否;
(六)是否禽畜禁养区: 旧办公楼(门店2)(单元号:1)否;
(七)是否禽畜限养区: 旧办公楼(门店2)(单元号:1)否;
(八)是否有原租户(原租户享有法定优先权): 否 ;
(九)免租期: 无 ;
(十)交易底价: 750.00元/宗﹒半年 最低加价幅度:10.00元/宗﹒半年;
(十一)交易保证金(元): 750.00 ;
(十二)合同履约保证金(元): 750 ;
(十三)租金递增情况: 无 ;
(十四)租金收取周期:每半年
(十五)交易方式:网上竞投;
(十六)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
(十七)项目交付方式: 按资产现状交付 ;
(十八)其他说明: 无 。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入口为**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网址https://mznccq.cn/)或“**产权”微信小程序;
报名时间为 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01月02日 17:00 各竞投人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及时缴纳交易保证****银行****银行凭证)。(交易保证金于 2025年01月02日下午17:00前转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信息为准。为确保交****银行系统的到账信息,建议竞投意向人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及交易保证金转账,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或交易保证金款未在指定时间前到账的,均无法完成报名。)
(二)报名人资格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或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其他非法人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户以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2)本次交易报名时未拖欠**市辖内各农村集体(包****公司或企业)的租金(承包款); (3)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新用户注册资料要求
根据实际情况上传以下资料
(1)以企业或单位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2)以独立法人分支机构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机构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3)以合伙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执行事务合伙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4)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投资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5)以个体户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其在工商部门登记的负责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签名确认);
(6)以个人名义参加竞投的,参与竞投的代表必须是竞投人本人,提供报名人身份证;
(7)其他说明:以非法人组织身份(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加竞投的,其中以合伙企业办理以上相关报名手续时,按照要求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资料,如自然人为港、澳、台或外籍人士的,可提供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复印件(如通行证、护照等)作为身份证明(需签名确认)。如果提供的是护照,****公证处的翻译件。
(四)报名流程
(用户注册→ 审核通过 → 网上报名 → 获取保证金账号 → ****银行回执 → 资格审核通过 → 报名成功)
1.竞投意向人登录到**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或“**产权”微信小程序进行进行用户注册,等待系统后台审核身份,审核通过后,用户方可选择有意向的项目进行报名(如已注册的用户可直接进入下一步)
2.选中意向项目后,获取保证金账号,缴纳保证金****银行****银行凭证)等证明,项目如需提交资质或其他证明文件的,竞投意向人应当同步上传相关材料,资料上传待审核通过后即完成报名手续。若已在规定时间前缴纳保证金,报名仍不成功,请及时拨打公告下方交易管理机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以免错过报名时间。竞投意向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的材料,违约违规责任将按照附件《交易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3.对存在原租户优先权的项目,在原租户报名时,系统会对原租户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能在项目竞投中主张优先权,未报名参与交易或在报名时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则不具备该项目的优先权。优先权的规定详见附件《交易文件》的“竞投规则”要求。
4.其他事项:
(1)同一交易项目一人只能报名一次。
(2)本交易项目采取网上竞投方式竞投,不适用于办理委托报名和交易的情形,请竞投人妥善保管和使用在**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或“**产权”微信小程序中网上注册的账户信息,对其注册账户安全负责,任何使用账户名和密码登录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等一切行为均视为竞投人本人的行为,竞投人若委托他人代为操作网上报名和网上竞投的(包括交易组织机构的工作人员协助行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竞投人自行承担,**市农村****服务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5.交易保证金交纳
(1)****银行转账(拒收现金存款、支付宝转账、微信转账)方式将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时已到账。
账户户名:**市全域****公司
账 号:944********0347508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市支行
(2)注意事项:①****银行****银行凭证)上请备注参加竞投项目的交易编号:XN市三资网****0015。
②交易保证金必须以竞投人的账户转账(确保报名人、保证金交付人,签订合同人,三者必须保持一致)。交易保证金如需退回竞投人的,则默认原路退回,****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
③温馨提示:保证金转出时间与到账时间存在时间差,为避免报名失败,请提前缴交保证金,上传缴款凭证并完成网上报名。转账时请认真核对户名、账号等信息,以免造成转账失败。
三、网上竞投
竞投人在本项目开始前 1 小时内,务必使用本人成功报名本项目的账户通过电脑或微信小程序登录到**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本项目报到并等待网上竞投。
四、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竞投活动结束后,交易服务机构在平台发布该项目的竞投结果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有效异议或投诉的,最高报价者方为竞得人,竞得人及项目权属人应在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交易文件》的要求确认并签订合同;如有人对交易程序或结果提出异议或投诉的,待异议或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再根据处理结果确定是否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的具体时间(具备签订合同条件的,在处理完毕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五、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
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结果公示期间,如无收到对交易程序或交易结果提出书面异议或投诉的,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未竞得该项目的竞投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竞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5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划****银行账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如交易保证金超过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由权属人在合同签订后不计利息退还竞得人;若交易保证金低于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则由竞得人按照项目权属人的要求补足。
其他情形的交易保证金及违约违规责任将按照附件《交易文件》的相关规定处理。
六、公告澄清及变动
竞投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权属人对遗漏、词义表述不清或对比较复杂的事项进行澄清说明、更改或延期、中止、终止交易的,权属人需参照《**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批后重新发布相关公告,请有意参与竞投者密切留意。相关的修改文书将构成本公告的一部分,对竞投人有约束力。
七、联系方式:
项目权属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联系人:朱君怀 联系电话:135****3097
交易服务机构联系方式:
交易业务联系人:曾庆桢 联系电话:137****7075
网址: https://mznccq.cn/
技术支持电话:020-****3790
八、监督方式:凡发现竞投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 ****农业农村局)
**市**市****运营中心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