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四川省委员会党校校(院)零星维修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校(院)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 | **市**区西航港街道7号 | 1,8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
1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校(院)零星维修服务项目 | 供****学校正常运转的光华校区东、**,中**及十一街家属区公用部分等区域的日常零星维修维护工作。其他详见附件 | 1.服务要求: ①.派单制,以派工单为每一单次任务结算依据;施工量在派工单上无法体现的需要现场收方。 ②.本项目的技术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③.服务工作质量达到国家、****学校的使用要求、验收标准,未达到验收要求采购人将不予验收;其他详见附件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 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有关要求进行验收。其他详见附件 | 1,800,0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苟建伟、裴伟茗、韦金海(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所附代理服务费标准下浮25%执行,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收。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6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文件及评审情况已上传至附件;2、本项目成交标的名称及服务范围、要求、时间、标准详见上传附件;3、成交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上传附件。4、因本项目中标(成交)金额处不能填写下浮率,故中标(成交)金额处为预算金额,本项目招下浮率,成交下浮率: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光华村街43号
联系方式:181****83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区**园中四路(星狮路818 号)大合仓星商界4栋4单元302号
联系方式:028-****494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28-****4949
****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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