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畜禽肉)配送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5日 11:15 |
评审专家名单 | 许鸿明,吴丽锋,刘清真,连锦滨,刘羊城 | ||
总中标金额 | ¥302.5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岳红丽、薛真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993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兴田镇上埔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吴裕建、0599-****58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岳红丽、薛真珍、0591-****9932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2 | 资格承诺函 |
采购包1:
**** | **省**市**县梅城镇下龙洲76号7楼 | 3,025,000.00元 | ****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畜禽肉)配送服务项目:****000.00元 |
采购包1(****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畜禽肉)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
1-1 | 农畜产品批发服务 | 禽畜肉 |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 |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 | 合同期限2年。每周送货次数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 年 | 根据采购人需求提供 | 3,025,000.00 |
采购人代表: | 许鸿明 |
评审专家: | 吴丽锋 、 刘清真 、 连锦滨 、 刘羊城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采用下浮率进行报价,代理服务费按预算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本项目的代****监狱系统政府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中标人收取。费率标准:50万元(含)以下的按1%收取;50万元至100万元(含)的按0.9%收取;100万元至500万元(含)的按0.5%收取;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按0.2%收取。②****银行账户:开户名:****,账号:117********0316627,开户银行:****公司**华林支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畜禽肉)配送服务项目:2.9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服务范围:****被监管人员食堂物资(畜禽肉)配送服务。
2、服务要求:中标人须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固定车辆和固定司机负责送货上门等。
3、服务标准:中标人提供的物资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及国家行业标准的有关规定等。
4、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各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的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5、****中标下浮率为39.50%。
6、本项目中标人的投标报价不作为合同执行价格,评标时的报价只作为获取按实结算的“下浮率”依据,不作为实际结算的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预算金额。本项目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项目预算金额仅为预估采购金额,实际采购金额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名称:****
地址:**省**市兴田镇上埔
联系方式:吴裕建、0599-****587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市西洪路528号15号楼303单元
联系方式:岳红丽、薛真珍、0591-****993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岳红丽、薛真珍
电话:0591-****9932
****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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