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脱硫石膏拉运和石膏灰场碾压作业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二期脱硫石膏拉运和石膏灰场碾压作业服务项目
1.2采购人:****
1.3釆购代理机构:****
1.4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报价人负责负责完成二期脱硫石膏拉运任务,承担的运输数量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运输数量核定,目前预估为18万吨。运****公司厂区石膏库至马邑灰场(事故灰场)、小峪沟灰场(主灰场)干灰堆放区,运输距离分别为14公里、19.7公里。报价人负责负责完成二期脱硫石膏拉运至马邑灰场(事故灰场)、小峪沟灰场(主灰场)干灰堆放区的碾压平整工作任务。报价人车辆自行组织,车辆必须满足交通、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上路条件,在石膏库内装车由报价人负责。具体拉运量以实际发生为准,据实结算,本次招标总量仅为参考量,供报价参考,单价固定不变,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费(包括装卸运输)、石膏拉运税金(9%增值税)、石膏碾压服务税金(6%增值税),油费、厂区(包括灰场)本项目施工车辆通行区域道路维护保养费用等所有有关本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负责完成二期脱硫石膏拉运和二期石膏灰场碾压作业服务,提供工作所需全部作业人员、设备、工器具、消耗材料及相应费用。
2.2项目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7月14日。
2.3项目地点:****电厂。
2.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技术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交通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方的服务合同并提供相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财务要求: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
(3)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业绩要求:须至少提供与国内1个单位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合同签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今;②签订合同内容包含运输服务。报价人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服务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甲乙方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报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重组状态。
(2)报价人不得为本次采购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3)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欺诈或失信等行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5日至2024年12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4:30至17:30(**时间,下同),在****获取采购文件。
4.2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份: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资质证件;
(6)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注:若法定代表人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3采购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釆购公告在《****协会/**省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大街388号**国际大厦26层
联 系 人:杨哲鸿、陈晨、武建忠、邸明、郜正浩、武玲
联系电话:0351-****682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