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晁尚科技材料有限公司新建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411MA27TD6099 | 建设单位法人:邱颖敏 |
潘海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新竹路1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85-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9.99386 纬度: 31.88424 | ****机关:**国家****行政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30 |
常新行审环表〔2023〕6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411MA27TD****001Z |
2023-11-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500 |
40 | 运营单位名称:**** |
****0411MA27TD609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3********958638D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3********619304P | 竣工时间:2024-04-01 |
2024-04-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0-23 |
2024-11-2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category/1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拟投资2500万元,购置锥形搅拌机、均质炉、对辊机、破碎机等29台(套)设备,租赁******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设******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光伏组件玻璃专用高温封装材料700吨、电子元器件专用封装材料300吨、半导体专用封装材料200吨、汽车光学配件专用封装材料600吨、家电电器封装材料100吨、金属封装耐高温基体材料50吨、光伏银浆专用功能粉体材料50吨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已投资2500万元,购置锥形搅拌机、均质炉、对辊机、破碎机等32台(套)设备,租赁******公司现有厂房进行生产,建设******电子专用材料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光伏组件玻璃专用高温封装材料700吨、电子元器件专用封装材料300吨、半导体专用封装材料200吨、汽车光学配件专用封装材料600吨、家电电器封装材料100吨、金属封装耐高温基体材料50吨、光伏银浆专用功能粉体材料50吨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成后,为提供生产效率保障生产连续性,部分设备数量、型号与环评阶段相比有所调整,但总生产能力不变,不影响产品产能,且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变化,属于一般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连续性均质炉生产工艺流程:投料、混料、连续性均质炉熔制、对辊冷却、破碎粗磨、半成品检测、球磨细磨分级、成品检测、包装;2、间歇性均质炉生产工艺流程:投料、混料、间歇性均质炉熔制、水萃冷却、烘干粗磨、半成品检测、气流磨细磨分级、成品检测、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1、连续性均质炉生产工艺流程:投料、混料、连续性均质炉熔制、对辊冷却、破碎粗磨、半成品检测、球磨细磨分级、成品检测、包装;2、间歇性均质炉生产工艺流程:投料、混料、间歇性均质炉熔制、水萃冷却、烘干粗磨、半成品检测、气流磨细磨分级、成品检测、包装 |
与环评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公司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接****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2、废气:①投料废气、混料废气、连续性均质炉熔制废气、破碎粗磨废气、间歇式均质炉熔制废气、烘干粗磨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喷淋(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处理,尾气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1#)排放,风量15000m3/h;②球磨细磨废气、球磨分级废气、气流磨细磨废气、气流磨分级废气、包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三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2#)排放,风量15000m3/h;3、噪声: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消音措施;4、固废:所有固废均合理处置或利用,固废实现“零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公司厂区现有污水管网,接****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2、废气:①投料废气、混料废气、连续性均质炉熔制废气、破碎粗磨废气、间歇式均质炉熔制废气、烘干粗磨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二级碱喷淋+除雾器”处理,尾气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1#)排放,风量调整为20000 m3/h;②球磨细磨废气、球磨分级废气、气流磨细磨废气、气流磨分级废气、包装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一套“三级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9m高排气筒(2#)排放,风量调整为11000m3/h;3、噪声: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消音措施;4、固废:所有固废均合理处置或利用,固废实现“零排放”。 |
实际建成后由****生产设备布置发生变化,企业针对废气收集系统进行了重新核算、设计,1#排气筒废气排放风量最终调整为20000m3/h、2#排气筒废气排放风量最终调整为11000 m3/h;项目投料、混料、熔制、粗磨过程中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颗粒氟化物(氟化物的主要成分为氟化钙),此外项目废气中含有二氧化碳与水蒸气,可反应生成碳酸,废气呈酸性,根据试运行结果“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装置对本次项目废气处理效果不理想,因此废气处理措施调整为“二级碱喷淋+除雾器”,废气处理效率不降低,且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变化,属于一般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耐火材料消耗量为0.6吨/次,片碱消耗量为0.2吨/年 2、废耐火材料产生量0.6吨/次、喷淋废液0.6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1、耐火材料消耗量为30吨/年,片碱消耗量为9吨/年 2、废耐火材料产生量30吨/年、喷淋废液24吨/年 |
1、根据试运行结果实际建成后生产过程中因连续性均质炉炉衬更换频次提高以及废气处理措施调整片碱添加频次提高使得耐火材料、片碱使用量增加,其他原辅材料实际消耗量与环评原辅材料消耗量一致,未突破环评申报量。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调整不影响产品产能,且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变化,属于一般变动。 2、实际建成后,因喷淋液更换频次提高,喷淋废液产生量增加,经收集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因连续性均质炉使用寿命较短,炉衬需定期更换且更换频次提高,废耐火材料产生量增加,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所有固废均合理利用或处置,固废处理处置率100%,固体废物排放不直接排向外环境,且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不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未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变化,属于一般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467 | 0.0467 | 0 | 0 | 0.047 | 0.047 | |
0 | 0.072 | 0.187 | 0 | 0 | 0.072 | 0.072 | |
0 | 0.003 | 0.019 | 0 | 0 | 0.003 | 0.003 | |
0 | 0.0002 | 0.004 | 0 | 0 | 0 | 0 | |
0 | 0.006 | 0.028 | 0 | 0 | 0.006 | 0.006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304 | 0.434 | 0 | 0 | 0.304 | 0.3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活污水排放口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 | 依托出租方污水排放口 | 监测项目:COD、SS、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pH。监测频次:4次/天,连续2天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喷淋(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风量为15000m3/h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728-2020) | 两级碱喷淋+除雾,风量为20000m3/h | 监测项目:颗粒物、氟化物。监测频次:3次/天,连续2天 | |
2 | 三级布袋除尘器,风量为15000m3/h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 三级布袋除尘器,风量为11000m3/h | 监测项目:颗粒物。监测频次:3次/天,连续2天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采取相应的隔声、减震、消音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 | 与环评一致 | 监测项目:等效连续A声级。监测频次:连续监测2天,昼夜各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处理、处置固体废物,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危险废物须按《报告表》及相关文件要求全部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一般固废厂内暂存场所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0)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9〕327号)的要求设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清运。所有固废均合理处置,固废实现“零排放”。厂区已建设危废堆场1座,占地面积11m2,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文件相关要求;厂区已建设一般工业固废堆场1座,占地面积12m2,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及标准修改单中相关要求。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依托出租方现有雨污管网及排放口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与环评一致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