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宇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年产供氧系统氧气吸入器15万个、负压吸引器12万个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3********45287XQ | 建设单位法人:诸坚江 |
杨青青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泗门镇四海大道16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供氧系统氧气吸入器15万个、负压吸引器12万个生产项目(第一阶段)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00-其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9-C35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姚市泗门镇后塘河村 |
经度:121.03088 纬度: 30.17043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3-09-18 |
余环建〔2013〕21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7700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5287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MA2KNKF8-X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MA282FDE7Q | 竣工时间:2024-09-09 |
2024-10-0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0 |
2024-11-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nbxjie.****.top/nd.jsp?id=1761 id=1761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异地)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异地)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供氧系统氧气吸入器15万个、负压吸引器12万个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供氧系统氧气吸入器12万个、负压吸引器12万个 |
主要生产设备注塑机相较于环评减少,导致产能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注塑、,铜料和不锈钢棒的下料、冲压、机加工和装配等。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工艺主要包括注塑、,铜料和不锈钢棒的下料、冲压、机加工和装配等。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厂区合理布局,科学布置各高噪声设备,并做好相应声降噪、防震措施。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噪声处理措施、要求和建议。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 4a类(南厂界)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 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执****处理厂进管标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4、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标后高空排放。 5、固体废弃物妥善、规范处置,保持厂区环境整洁。危险固废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规范地收集、堆放和储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南侧靠四海大道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 2、厂区已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后排入**湾。 3、车间通风状况良好。项目废气收集设施出口非甲烷总烃的最大排放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标准。无组织废气中厂区内车间外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表A.1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厂界上风向、下风向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厂区食堂仅提供就餐场所,不炒菜,故不产生油烟气。 5、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金属边角料、废乳化液、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委托****收集贮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本项目实际食堂仅提供就餐场所,不炒菜。故不设油烟净化机。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2#厂房1楼设置注塑、下料、冲压工艺。2楼设置机加工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实际2#厂房2楼为下料工艺,机加工工艺搬到1楼。 |
根据企业内部具体事宜调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312 | 0.288 | 0 | 0 | 0 | 0.6 | 0.288 | |
0.312 | 0.1152 | 0 | 0 | 0 | 0.427 | 0.115 | |
0.047 | 0.0082 | 0 | 0 | 0 | 0.055 | 0.008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4021 | 0.0031 | 0 | 0 | 0 | 0.405 | 0.0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025 | 0.037 | 0 | 0 | 0 | 0.062 | 0.03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厂区已落实雨污分流,本项目注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添加,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 | 监测2天,每天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排风机、15m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的标准 | 注塑车间设置排风机收集废气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监测2天,每天3次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厂界侧;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功率大的设备采取防震隔振、消声措施;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管理,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异常运行所产生的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车间墙体采用实墙结构。 |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南侧靠四海大道一侧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 | 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厂界侧;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功率大的设备采取防震隔振、消声措施;加强对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管理,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因设备异常运行所产生的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车间墙体采用实墙结构。 | 监测2天,每天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固体废弃物妥善、规范处置,保持厂区环境整洁。危险固废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妥善、规范地收集、堆放和储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有废金属边角料、废乳化液、生活垃圾。废金属边角料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委托****收集贮运;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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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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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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