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王卜庄镇徐家庄村42亩耕地经营权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王卜庄镇/徐家庄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市**********社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42亩耕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8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徐家庄村现有集体土地面积约42亩(按42亩计),分为五个地块,分别为地块一:村南土地14亩,地块二:老学校北土地14亩,地块三:庄西麦地3亩,地块四:猪场西土地3亩,地块五:增窝子土地8亩。 2.在承包期内,发包方不负责缴纳供排水费及电费。 3.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使用水、电等设施时,如有损坏或丢失,由承包方负责维修或赔偿,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4.在承包期内,承包方所承包土地内如发生任何事故或各项经济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5.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土地,不得弃耕撂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用,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政府规划及村级规划征用时,承包方必须无条件归还被征土地。被征用土地的青苗损失费归承包方所有,征地费或占地费归发包方所有。属于承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承包方所有,属于发包方的地上物补偿归**市**********社所有。发包方只退回承包方承包期内所被征土地未到期部分的承包费。按征用土地实际亩数及按日计算,不计息。因土地征用,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 7.在承包期内,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及其它**性补贴归承包方所有。(如果国家对种植农作物没有补贴,承包方不享受粮补,与发包方无关。) 8.在承包期内,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等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土地承包年限。 9.在承包期内,如遇国家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承包方必须无条件服从土地平整项目施工方施工方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施工和阻碍施工,如:节水工程,扬水站工程,高标准农田工程,否则合同自动终止,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因合同终止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0.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农作物秸秆禁烧,如被村、镇或卫星拍照发现,则按照村、镇、区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处罚承包方,处罚款由承包方负责。 11.在承包期内,承包方不允许对外转包,否则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并不退还违约金。 12.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保证道路畅通、排水渠畅通,不得填埋排水渠,如有破坏,发包方有权收回土地,不退承包费,造成损失全部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3.承包合同履行中发生纠纷,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4.竞价****交易所平台报名时,需缴纳竞价保证金5000元,竞标成功后转入承包费。第一年签订承包协议后缴清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承包费,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清下一年承包费。 15、****交易所平台竞价发包。只征集到一个竞价人的,按发包底价成交。如首次挂牌未征集到竞价人,信息发布终结。 | ||
受让方条件 | 仅限本村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村民(****交易所网站下载并填写身份认证承诺书)。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2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1194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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