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2-25
《****中心**居住生活03单元城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批前公示
依据自然**部发布《自然**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要求“详细规划是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等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乡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的法定依据,是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置、激发发展活力的实施性政策工具。详细规划包括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及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等类型。各地在“三区三线”划定后,应全面开展详细规划的编制,并结合实际依法在既有规划类型未覆盖地区探索其他类型详细规划。”为指导**市市域实施城镇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城镇建设项目规划许可以及实施城镇开发建设、整治更新、保护修复活动具有法定依据,优化城镇空间结构、完善功能配套,特编制《****中心**居住生活03单元城镇国土空间详细规划》。
****中心**居住生活 03 单元,地处大**街道和凌东村部分区域,**滨**路,南至商业路,西至**大道,北至国庆路,总面积 136.2349 公顷。本单元位于**市****中心**城镇开发边界集中建设区内,规划分区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商业商务区、物流仓储区、绿地休闲区和交通枢纽区,规划土地用途为居住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开发强度分区为Ⅱ区。按照上位规划的功能传导,确定本单元主导功能为居
住、商贸及日常生活服务配套功能。
1、空间结构
依托单元内主干路、****中心和功能片区,形成“两轴四片两心”的空间结构,促进本单元紧凑布局、功能协调、有序扩展。“两轴”为沿环**路(原 102 国道)连接凌西片区、**片区和金城片区对外发展主轴,沿**大道南北向对外发展次轴。“四片”为 2 片居住生活区、1 片商业商 贸区、1 ****服务区。“两心”****办事处为核心形成的综合服务核心和以大**滨水公园为核心形成的绿心。
2、功能布局
根据本单元地形地貌、自然条件、环境保护、安全卫生,同时结合单元内居住生活和产业发展情况,将本单元划分为2个居住生活区、1****商贸区和1****服务区 4个功能分区。
(1)居住生活区
沿健康路以南、**大道以东,规划支路二与商业路围合的区域规划 1 片居住生活区,应注重改善人居环境,****社区生活圈建设,提供完善、便捷的日常生活服务功能。在单元东侧新增建设用地范围内规划 1 片居住生活区,以高质量居住生活、公园等生活配套服务为主,体现**市现代居住建筑的城市特征。
(2****商贸区
****商贸城为核心规划 1 ****商贸区,形成以批发功能为主的商业用地,集商品批发交易与展示、电子商务、商业购物、休闲娱乐等多功能于一体,商业商务服务功能应相对集约紧凑,满足服务等级、规模及类型要求。
(3****服务区
沿国庆路和健康路,****办事处为核心,规划形成 1****服务区。以提供行政办公、医疗服务、综合商业、居民生活配套服务为主,****社区生活圈建设,提供完善、便捷的服务功能。
3、用地布局
本单元规划土地用途采用《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规定的分类标准。本单元规划范围总面积 136.2349公顷,具体分类面积如下:居住用地(三级类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面积为71.3061公顷,占规划总面积的52.3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机关团体用地、医院用地、科研用地、幼儿园用地)面积分别为 3.4997 公顷、0.8537 公顷、0.3330 公顷、0.1846 公顷,分别占规划总面积的 2.57%、0.63%、0.24%和 0.14%;商业服务业用地(二级类为商业用地)面积为 18.9033公顷,占规划总面积的 13.88%;交通运输用地(二级类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和交通场站用地)面积分别29.2762 公顷、1.5284 公顷,分别占规划总面积的 21.49%、1.12%;公用设施用地(二级类为供热用地和环卫用地)面积分别为 3.8133 公顷、0.8062 公顷,分别占规划总面积的 2.80%、0.59%;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二级类为公园绿地和防护绿地)面积分别为 4.6400 公顷、1.0310 公顷;分别占规划总面积的3.41%、0.76%。
4、 城镇社区生活圈
本单元内按照 15 分钟步行可达****镇社区生活圈,区分步行 15 分钟、5—10 分钟两个层级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就近服务,营造全龄**、环境优美、设施配套、****社区生活圈。其中,15 分钟生活圈按照服务半径约为 1000 米配置相关设施;10 分钟生活圈按照服务半径约为 500 米配置相关设施;5 分钟生活圈按照服务半径约为 300 米配置相关设施。
5、 公共管理设施
公共管理设施以单元内现状行政办公为主,注重改善行政办公环境质量,规划沿国庆**侧、**大道东侧等保留6处机关团体用地,用地面积为 3.4997 公顷。
6、 公共服务设施
本单元内居住区配套设施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和《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 1062—2021)进行配置。
(1)居住区配套设施
本单元内居住区配套设施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和《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2021)进行配置。规划配置 2 ****中心,****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老年活动站)、中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室外综合健身场地、****中心,****中心(托老所)、便民商业点等服务设施。
(2)教育设施
落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规划教育设施按照服务半径和服务人口分布情况进行布局,****小学,统一纳入单元****小学****中学服务范围,能够满足单元内适龄学生入学需求。幼儿园结合 5 ****社区生活圈和适龄儿童人口配置,规划** 3 所幼儿园,保留现状 1 所幼儿园。
(3)体育设施
落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健全街道级公共体育设施,规划 1 处公园绿地,公园绿地内含公共体育设施,打造覆盖居住区的“十五分钟健身圈”。结合或靠近公共绿地设置小型多功能运动场地,满足五分钟健身休闲活动需求。
(4)社会福利设施
依据《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中规定,老年人设施应按照市级、居住区级和小区级分级配建、合理配置。
7、 绿地系统
公园绿地控制要求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等相关标准的规定,具体实施中应根据单元内的功能布局适当调整,在单元内统筹平衡。本单元内沿着环**路布设带状公园绿地,在单元东侧布设市级公园1处,公园绿地面积为 4.6400 公顷。****供热站周边布置防护绿地,用地面积为 1.0310 公顷。
8、 开敞空间
本单元内依托城镇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大**滨水公园及邻近单元北侧的箫军公园景观,以城镇绿道、慢行系统、公共通道为纽带,强化公共空间的贯通性,营造城镇与郊野相融合的开敞空间网络。科学合理配置无障碍设施、休息座椅和智慧信息服务等配套设施,改善公共空间品质,提升开敞空间的安全性和舒适度。
9、 建筑高度
单元东侧为规划新增区重点区域,打造标志性的居住建筑,高度控制在 54 米以内。单元环**路西侧的居住区,以多层建筑为主,**住宅规划建筑高度均控制在 36 米以内,环**路东侧的居住区,以高层建筑为主,**住宅规划建筑高度控制在 54 米以内。
10、 区域交通
本单元北侧紧邻省道大养线(S320),西侧**大道与省道朝锦线(S219)直通,**客运站坐落于单元的西北角,规划单元内主要道路与省道朝锦线(S219)和省道大养线(S320)相互衔接,满足单元内地块快速对外交通联系。
11、 道路交通
本单元按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道路进行道路网设置。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以交通功能为主。其中,**大道红线宽度为 40 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机动车道宽 24 米,两侧各设置 8 米宽非机动车道;国庆路红线宽度为 40 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机动车道宽 29 米,两侧各设置 5.5 米宽非机动车道;环**路(原 102 国道)红线宽度为 40 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机动车道宽 28 米,两侧各设置 6.0 米宽非机动车道。次干路与主干路结合组成道路网,起集散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其中,商业路在环城路以西段红线宽度为 40 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机动车道宽24米,两侧各设置8.0米宽非机动车道,在环城里以东段红线宽度为 30 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机动车道宽 18 米,两侧各设置 6.0 米宽非机动车道;健康路红线宽度为 20 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机动车道宽 14 米,两侧各设置 3.0 米宽非机动车道;滨**路红线宽度为 20 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14机动车道宽 14 米,两侧各设置 3 米宽非机动车道。支路以服务功能为主同时连接次干路,支路中**街和规划支路五红线宽度为 14 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机动车道宽 10 米,两侧各设置 2.0 米宽非机动车道,其余支路红线宽度为 20 米,断面形式为一块板,机动车道宽 14 米,两侧各设置 3.0 米宽非机动车道。具体实施中,主干路机动车道宽度根据各地块交通量和出行比例局部调整,次干路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宽度根据各地块出行方式局部调整,支路非机动车道宽度根据各地块出行方式局部调整。
12、静态交通
本单元结合居住区规划,在**大道与国庆路交汇处以东规划 1 处客运站,面积为1.1194公顷,用于对外长途客运转运。在**大道与健康路交汇处以东、国庆路与规划支路四以西规划 1****停车场用地,面积分别为0.1155公顷,用于社会车辆停放,方便居民出行。在在国庆路与规划支路四以西规划 1 处公共交通场站用地,面积为 0.2935 公顷,用于公交首末站,提高公交车服务水平。
13、 给水设施
依托中心**北侧的辽****净水厂作为
供水水源。本单元内通过朝锦线引入输水管,****中心**到国庆路;从**大道和国庆路分别引入配水干管,沿支路和环**路铺设配水支管。给水管原则上敷设在道路两侧的人行道或绿化带下,并强化节水工程建设,给水管网漏损率不超过 10%。给水管网管径为 DN200~DN1200。
13、 雨水设施
雨水管网以管道为主,依据雨水排放原则和雨污分流制要求,利用地形坡度,采取重力自流方式就近排入水体或低洼湿地,减小雨水管渠断面及埋深。本单元内雨水管网管径为 d400 ~ d1200,雨水最终排至东侧大**。在保障雨水排除安全的基础上,进行雨水**化利用。优先考虑雨水补充景观水体和下渗补充地下水,其次将雨水收集用作绿地及道路浇洒用水,余量雨水经雨水边沟收集后就近外排进入行泄通道。
14、 污水设施
规划排水体制采用雨污分流制。污水管网沿单元内规划路网敷设,收集的生活污水统****处理厂进行处理。主干管尽量按照道路竖向由高到低布置,支干管尽量满足道路竖向由高到低接入的要求。规划污水主管网管径为 d300~ d1000。
生活污水、生产污水等必须严格进行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规划远期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100%。
15、 供电设施
本单元电源引自** 66kV 变电站。主要沿国庆路、**大道、新村路和商业路敷设 10kV 配电线路。为提高供电可靠行,开闭所宜结合各地块建筑物布局统一考虑。单元内建筑物与高压线路的安全防护距离应符合现行城市电力规划建设相关规定,各项建设活动必须遵守高压线走廊防护宽度的要求。
16、条 燃气设施
气源来自秦沈天然气长输管线,引自华润天然气分输站。规划远期本单元采用中、低压二级制管网系统。其中,中压管线沿主要市政道路敷设,供气管线呈环状构成完备的中压供气系统,管径 DN160~DN300;低压管线按地块供气需求进行设计敷设。燃气调压站按 500 米服务半径设置。
17、 供热设施
本单元****公司热源厂,供热规模达到
449 万平方米,能够满足单元供热需求。结合供热面积及供热半径布局换热站,沿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路敷设供热管网,管径为 DN200~ DN600。
18、 管线综合
(1)平面管线综合
本单元内各类管线****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的次序为:电力、通信、给水、燃气、供热、污水、雨水。单元内各管线平面布置应符合《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2016)关于工程管线之间及其与建筑物体之间的最小水平净距要求。各种管线尽量采用直埋敷设的方式进行布置。
(2)竖向管线综合
管线竖向布置与管线的埋深及管径的大小紧密联系,各种管线之间要有足够的垂直距离,方能保证道路下管线走向的通畅。当工程管线交叉敷设时,管线自地表面向下的排列顺序宜为:通信、电力、燃气、供热、给水、雨水、污水。当管线竖向位置发生矛盾时,宜按下列规定处理:压力管线宜避让重力自流管线,易弯曲管线宜避让不易弯曲管线,分支管线宜避让主干管线,小管径管线宜避让大管径管线,临时管线宜避让永久管线,工程量小的管线让工程量大的管线,检修次数少的、方便的管线让检修次数多的、不方便的管线。
19、 道路竖向规划
本单元内竖向道路控制点标高相对平坦,高程在 18.6m—41.8m 之间。道路坡度基本控制在 0.02%—1.96%之间,地面形式多采用平坡式。
20、 地坪标高设计要求
本单元内地坪竖向规划设计是以保留用地、维持生态、满足防洪要求和尽量减少土方工程量为主导,满足用地开发建设的要求为依据进行控制规划设计的,有利于建设用地排水及出入口交通联系。场地设计标高宜比周边城市市政道路的最低路段标高高 0.2m 以上;当****基地标高时,****基地的措施。
21 单元地块划分及编号
本单元编号采用**市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单元编号。根据单元范围内的用地布局和道路交通设施配置情况,将本单元划分为 72 个地块,即地块 JZSH03DY—01 地块至JZSH03DY—72。
22、 规划用途兼容性指引
规划用地兼容应遵循“公益优先、保障安全、功能互利、环境相容”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技术标准。被兼容的建设内容不得对主要用地性质的建筑产生安全、环境、消防等负面影响。规划用地兼容性管理在规划实施阶段,通过分类管控合理引导地块性质兼容、功能混合或复合利用,满足不同发展阶段的需求,节约集约利用空间**。各地块的开发建设原则上应符合各地块分图则所规定的用地性质。开发过程中,确因城市发展需要变更用地性质时,应进行项目评估和规划设计,同时须报相关审批部门批准。
23、 开发强度控制
落实上位规划确定的本单元为Ⅱ级强度区管控要求。单元内容积率为0.5—2.6 ,建筑密度(建筑系数)为25%—40%,建筑高度不宜高于 54 米。单元内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系数、建筑高度、绿地率为强制性指标,应符合《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的规定。
24、 建筑控制线
为保证城市安全、景观塑造以及市政管线布置的需求,单元内的建筑控制线要符合《**市建筑间距、住宅**、建筑退让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具体实施中应根据空间环境、消防等技术要求,适当调整。
25、 强制性内容
规划实施中,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规划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为强制性内容,规划强制性内容必须严格遵守、不得违背或突破。
26、 规划效力
在本单元内从事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等活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从事各项建设等活动,必须符合本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不得违背本规划的强制性内容。
27、 规划实施及调整
****人民政府批准后,由****组织实施。因规划实施条件发生重大变化需对本规划进行调整的,****机关批准
依据报批程序,现规划编制成果已通过专家评审出具了评审意见,为了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维护城市规划的公平性、公正性,提高城市规划的透明度,维护公共利益和建设项目周边单位及个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使广大市民充分享有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参与权,现将规划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日(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24日)。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将意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通讯方式)于公示期内反映****服务中心城乡规划处。
联系电话:0416-****155
联系人: 马健
邮寄地址:国庆路71****中心城乡规划处
邮编:121200
****
2024年12月25日
附:
1.规划相关图件及内容
2.专家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