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2024年**市驾培计时软硬件系统服务招商引入采购项目于2024年12月20日唱价,已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
本次招商采购包1按照综合得分高低顺序推荐4名候选人,评审委员会形成如下评审意见:采购包推荐候选人如下:
序号 | 采购包 | 候选人1 | 候选人2 | 候选人3 | 候选人4 |
1 | 采购包1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公司 |
二、评审情况
中选候选人对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子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成交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8日14:30。公示期内,如对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采购人:****
联系电话:138****9119
电子邮件:weilianqiang@ah.****.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 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