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年产5万吨柴油添加剂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825MA29UYXL74 | 建设单位法人:占丰栋 |
占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浙****经济开发区壮志路18号4号厂房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年产5万吨柴油添加剂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44-基础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662-C2662-专项化学用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浙****经济开发区壮志路18号4号厂房 |
经度:119.213061 纬度: 29.02065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7-26 |
衢环龙建〔2022〕4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825MA29UYXL74001V |
2023-09-1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5 |
45 | 运营单位名称:**** |
****0825MA29UYXL7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0703MACB57291E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2MAD8JX1M8E | 竣工时间:2024-06-30 |
2024-07-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30 |
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pan.**.com/s/1k9Vius0TScNZs1VLWa2qdgpwd=kzie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5万吨柴油添加剂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将形成年产20000吨阻燃剂、5万吨柴油添加剂的生产能力。原10000吨水性涂料项目不再建设。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5万吨柴油添加剂生产线。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形成年产20000吨阻燃剂、5万吨柴油添加剂的生产能力。原10000吨水性涂料项目企业承诺不再建设。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项目必须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实施“以新带老”、清洁生产,减少各类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1、过滤预处理:非食用棕榈油经原料罐由输送泵打入过滤装置,过滤装置为砂滤罐,加入石英砂进行过滤,物料上进下出,最下层采用滤布垫至罐底,拦截石英砂,达到脱色除味去除悬浮泡沫效果。该工序主要会产生废石英砂及滤布。 2、搅拌工序:将预处理后的非食用棕榈油通过计量泵打入搅拌罐内(排气阀此时开启状态),与泵入搅拌罐内的工业白油和碳九混合搅拌(常温常压条件,排气阀关闭),搅拌时间约 30min,使得原料充分混合均匀,整个过程为简单的混合,不发生化学反应。搅拌工序进料过程排气阀开启,进料后常温常压作业且排气阀关闭,因此该工序废气产生主要为进料时的大呼吸废气。该工序主要产生进料大呼吸废气、搅拌废气、噪声。 3、高能静态混合:经搅拌后的混合物料采用高能静态混合器进行混合。该设备是一种没有运动部件的高效混合设备,是靠固定在管内的混合元件进行的,由于混合元件的作用,使流体时而左旋时而右旋,不断改变流动方向,****中心流体推向周边、****中心,从而造成良好的径向混合效果,且流体自身的旋转作用在相邻元件连接处的界面上亦会发生。这种完善的径向环流混**用,使流体在管道截面上的温度梯度、速度梯度和质量梯度明显减少,产品混合效果极佳,工作时间约 50min。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4、纳米乳化:经高能静态混合后的物料进入纳米乳化机进行乳化。纳米乳化机采用特殊设计的高速转子与定子的组合,通过马达驱动高速旋转,转子的叶片对物料做功,提供能量使得物料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向定子的四周甩出,定子与转达子相对速度很高,使物料受到不断机械、液压力剪切,液体在通过这三组转、定子时,承受几十万次的剪切作用,从而使物料颗粒迅速细化,短时间达到纳米级,最小可以达到 50nm。经纳米乳化机相融后,原料可以充分混合成型,可以达到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纳米乳化工作时间约 50 min。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5、检验、成品入罐:经过乳化后成品经检验合格后通过泵及输送管道进入成品储罐(不合格品则可经检验并查明原因后回至生产重新加工即可)。成品储罐中的成品通过泵及输送管道直接输送进入专用槽罐车内,最后由槽罐车运出厂区。 | 实际建设情况:企业于2022年4月25日取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承诺备案表,龙开节能备案:****。 1、过滤预处理:非食用棕榈油经原料罐由输送泵打入过滤装置,过滤装置为砂滤罐,加入石英砂进行过滤,物料上进下出,最下层采用滤布垫至罐底,拦截石英砂,达到脱色除味去除悬浮泡沫效果。该工序主要会产生废石英砂及滤布。 2、搅拌工序:将预处理后的非食用棕榈油通过计量泵打入搅拌罐内(排气阀此时开启状态),与泵入搅拌罐内的工业白油和碳九混合搅拌(常温常压条件,排气阀关闭),搅拌时间约30min,使得原料充分混合均匀,整个过程为简单的混合,不发生化学反应。 搅拌工序进料过程排气阀开启,进料后常温常压作业且排气阀关闭,因此该工序废气产生主要为进料时的大呼吸废气。该工序主要产生进料大呼吸废气、搅拌废气、噪声。 3、高能静态混合:经搅拌后的混合物料采用高能静态混合器进行混合。该设备是一种没有运动部件的高效混合设备,是靠固定在管内的混合元件进行的,由于混合元件的作用,使流体时而左旋时而右旋,不断改变流动方向,****中心流体推向周边、****中心,从而造成良好的径向混合效果,且流体自身的旋转作用在相邻元件连接处的界面上亦会发生。这种完善的径向环流混**用,使流体在管道截面上的温度梯度、速度梯度和质量梯度明显减少,产品混合效果极佳,工作时间约50min。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4、纳米乳化:经高能静态混合后的物料进入纳米乳化机进行乳化。纳米乳化机采用特殊设计的高速转子与定子的组合,通过马达驱动高速旋转,转子的叶片对物料做功,提供能量使得物料在离心力的作用下向定子的四周甩出,定子与转子相对速度很高,使物料受到不断机械、液压力剪切,液体在通过这三组转、定子时,承受几十万次的剪切作用,从而使物料颗粒迅速细化,短时间达到纳米级,最小可以达到50nm。经纳米乳化机相融后,原料可以充分混合成型,可以达到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纳米乳化工作时间约50min。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5、检验、成品入罐:经过乳化后成品经检验合格后通过泵及输送管道进入成品储罐(不合格品则可经检验并查明原因后回至生产重新加工即可)。成品储罐中的成品通过泵及输送管道直接输送进入专用槽罐车内,最后由槽罐车运出厂区。 |
项目实际采用密闭管道和油泵进行物料装卸,油管接口采取了残油滴漏收集措施,其余物料储存和生产过程均在室内进行。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处理: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处理,两股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至龙****处理厂。 废气处理:本项目主要有储罐废气、搅拌废气,产生量较小,其中储罐废气分为大呼吸(含搅拌罐大呼吸废气)和小呼吸废气,大呼吸废气采用油气回收措施,小呼吸废气经回收罐回收后与搅拌废气及少量的搅拌罐大呼吸废气共同采用光催化氧化(含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吸附后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屋顶高空排放。 固废处理:1.废一般废包装物:物资回收利用。2.废石英砂及滤布、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治理:(1)在进行设备采购中,应尽量选择低噪声设备,配备必要的噪声治理设施;建筑上采取隔声措施,优先选用吸声性能较好的墙面材料,屋顶可设吸声吊顶。在结构设计中采用减振平顶,减振内壁和减振地板等措施。(2)合理规划布局,高噪声设备应远离厂界及声环境敏感保护目标。(3****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并对主要噪声设备进一步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4)切实做好绿化,在厂界周围种植高大植物,削减厂界噪声排放,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处理:本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处理,两股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后纳管至龙****处理厂。 废气处理:储罐大呼吸废气采用油气回收系统进行收集;不同物料的小呼吸废气与搅拌罐搅拌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实际无食堂。 固废处理:1.废一般废包装物:物资回收利用。2.废活性炭:委托至源环保科技****公司处置。废石英砂及滤布暂未产生,企业承诺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3、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噪声治理:本项目车间内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厂房,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同时定期做好机械设备保养和维护工作,减少机械噪声产生。 |
1、环评设计小呼吸废气经回收罐回收后与搅拌废气及少量的搅拌罐大呼吸废气共同经光催化氧化(含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中不同物料的小呼吸废气与搅拌罐搅拌废气一并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实际采用密闭管道和油泵进行物料装卸,油管接口采取了残油滴漏收集措施,其余物料储存和生产过程均在室内进行,不产生污染的初期雨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土壤、地下水:本项目需在生产车间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项目污水处理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主要采用分区防控的措施 环境风险:1、生产装置及废气处理设施定期维护;2、废气处理设施非正常运行时及时停产维修;3、厂区功能合理分区;4、仓储区域禁止明火;5、固危废储存合理,符合国家标准;6、加强人员应急培训,建立完备的应急组织体系,增强人员应急能力;7、设置事故应急池。 | 实际建设情况:土壤、地下水:本项目废水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废气达标排放且本项目生产车间以及固废暂存区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做好分区防渗工作,杜绝入渗、地面漫流、径流等污染途径;对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并暂存,危险废物仓库有关要求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环境风险:企业于2023年12月22****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号:330825-2023-079-M。 1.已加强车间防渗、防漏措施,车间内合理设置消防设施,已加强安全检查,已制**全生产规范,培训员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2.已加强危险废物及危废车间的管理,产生的危废及时收集,贮存,避免在厂区内长期堆放,危废贮存场已设置相关标志、标识,已制定相关台账管理,危废车间已设防渗漏、防腐蚀等措施; 3.已备用各类应急物资和装备,根据生产情况,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资。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1119 | 0.013 | 0.1464 | 0.42 | 0 | -0.295 | -0.407 | |
0.046 | 0.005 | 0.06 | 0.167 | 0 | -0.116 | -0.162 | |
0.002 | 0.0003 | 0.003 | 0.009 | 0 | -0.007 | -0.009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132 | 0 | -0.132 | -0.132 | / |
0 | 0 | 0 | 6.174 | 0 | -6.174 | -6.174 | / |
0.167 | 0 | 0.167 | 0.406 | 0 | -0.239 | -0.406 | / |
0.417 | 0.31 | 0.762 | 0.251 | 0 | 0.476 | 0.05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预处理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标准 | 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及《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 | 验收监测期间,废水总排放口pH值范围为7.1~7.2,在排放标准范围之内;其他污染物最大日均排放浓度值分别为:CODcr350mg/L、悬浮物40mg/L、氨氮33.7mg/L、总磷6.35mg/L、石油类3.52mg/L、动植物油11.5mg/L。项目废水总排放口CODcr、悬浮物、动植物油、石油类排放浓度及pH值范围监测结果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氨氮、总磷排放浓度均符合《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间接排放标准。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 | 储罐小呼吸废气、储罐大呼吸废气、搅拌废气: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项目生产过****九中含有异丙苯等略带异味物质,在运输、储存及使用原材料过程均密闭输送及加工,有效减少恶臭(异味)的散失。 |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搅拌罐、储罐废气处理设施进、出口监测结果,处理设施对非甲烷总烃的处理效率为83.2%~85.8%,搅拌罐、储罐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处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7.48mg/m3,搅拌罐、储罐废气处理设施出口处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厂界无组织废气污染物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非甲烷总烃1.80mg/m3、臭气浓度均<10(无量纲),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限值要求。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最大值为2.32mg/m3,项目厂区内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均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 |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搅拌罐、静态混合器、纳米乳化机等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生产设备均设立于室内。本项目车间内优先选用低噪声先进设备,合理布局厂房,对高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措施,同时定期做好机械设备保养和维护工作,减少机械噪声产生。项目周边50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东北、东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西南、西北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4类标准。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需在生产车间采取污染防治措施,防止和降低污染物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程度,项目污水处理管线敷设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即管道尽可能地上或架空敷设,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减少由于埋地管道泄漏而造成的地下水、土壤污染。本项目主要采用分区防控的措施。 | 本项目废水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废气达标排放且本项目生产车间以及固废暂存区做好防雨、防渗、防腐措施,做好分区防渗工作,杜绝入渗、地面漫流、径流等污染途径;对固体废物的性质进行分类收集和并暂存,危险废物仓库有关要求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所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要求,做好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加强固废污染防治。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废物暂存库及标识、标牌标签等标志,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的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执行转移报批手续和联单制度。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 | 1.废一般废包装物:物资回收利用。 2.废活性炭:委托至源环保科技****公司处置。(废石英砂及滤布暂未产生,企业承诺待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和受污染消防水不排入外环境。在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若项目涉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危废贮存场所等生态环保设施,须与主体工程一起按照安全生产要求设计,并按职能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 企业于2023年12月22****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号:330825-2023-079-M。 企业已加强日常环保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已制定完备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在项目投运前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习。设置足够容量的环境应急事故池,确保生产事故污水和受污染消防水不排入外环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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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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