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渗渗泉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食品生产车间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158890E | 建设单位法人:马保军 |
马登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经开****社区****基地1、3号地块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食品生产车间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1--023- 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469-C1469-其他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开发区**路15号6号厂房内 |
经度:****010.821 纬度: 24586.591 | ****机关:****环境局经开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1-04 |
昆经开生环复〔2024〕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5********158890E001Q |
2024-07-04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0 |
23.02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158890E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915********595436K | 验收监测单位:中博源****公司 |
****0100MA6K43NJ8W | 竣工时间:2024-04-08 |
2024-08-15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9-04 |
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19225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建设项目开发、使用功能发生变化的。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为调味品分装及调味品制造业,扩建后其功能未发生变化 |
项目性质未发生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30%及以上的;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细硫酸雾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硫酸雾、挥发性有机物;臭氧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其他大气、水污染物因子不达标区,相应污染物为超标污染因子);位于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增大,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验收阶段的生产规模和环评阶段的生产规模有所减少;项目生产能力与环评一致,未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本项目属于环境质量达标区,根据监测结果,污染物能达标排放,不存在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情况 |
受市场影响,项目产量有所下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的(毒性、挥发性降低的除外);位于环境质量不达标区的建设项目相应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排放量增加的;其他污染物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实际与环评设计一致,未出现新增污染因子;本项目属于环境质量达标区;本项目未涉及废水第一类污染物;本项目无其他环评除外的污染物产生;本项目物料运输、装卸、贮存方式未发生变化 |
项目生产工艺未发生改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第6条中所列情形之一(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或改进的除外)或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量增加10%及以上的;新增废水直接排放口;废水由间接排放改为直接排放;废水直接排放口位置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的除外);主要排放口排气筒高度降低10%及以上的;噪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由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改为自行利用处置的(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单独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除外);固体废物自行处置方式变化,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主要包括炒制油烟、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食堂油烟及异味;其中,炒制车间炒制油烟及非甲烷总烃环保措施为:在炒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炒制油烟经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2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颗粒物环保措施为:在搅拌机、粉碎机、对舂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其中对液式辣椒生产机上方采用密闭加盖方式收集颗粒物,颗粒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从2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生产车间异味治理措施为:在炒制车间、原料仓库、粉碎车间、预处理车间、混合分装车间等增设集气口,异味收集至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从2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食堂产生的油烟及非甲烷总烃治理措施为:食堂油烟经过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22.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厂界产生的无组织气体如异味、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治理措施为经过各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少部分呈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通风;(2)废水主要包括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及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等。其中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楼栋配套化粪池,****园区总化粪池中,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倪家营污水处理处置;生活污水及车间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楼栋配套化粪池,****园区总化粪池中,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倪家营污水处理处置。据现场踏勘与建设单位核实,废气、废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本项目不涉及直接排放口,项目产生的废水为食堂废水、生活污水及车间冲洗废水,废水经收集后排入楼栋配套化粪池,****园区总化粪池中,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倪家营污水处理处置,与环评一致;本项目未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且排气筒高度满足环评要求;本项目实际噪声、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与环评一致,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未发生变化。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粉末盒、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的原料及产品、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化粪池污泥、油水分离器废油脂、炒制废油、布袋除尘器粉尘。其中废矿物油及废粉墨盒为危险废物,其中废矿物油经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进行清运处置,废粉墨盒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活性炭时直接回收带走;废包****回收站;不合格的原料及产品、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布袋除尘器粉尘、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油脂、炒制废油等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去向明确,处理效率达100%;项目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未发生变化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环评要求:大气环境:项目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为炒制油烟、颗粒物、食堂油烟、异味和非甲烷总烃,项目炒制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过1台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16m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经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从16m高DA002排气筒排放;异味经过集气口收集,由活性炭吸附箱吸附处理后从16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过1台食堂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16m高DA004排气筒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经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水环境:项目产生的废水为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楼栋配套化粪池中,****园区总化粪池,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倪家营水质净化厂处理;声环境:项目采用降噪设备和减震措施,同时采用隔音及其他措施,可使本项目产生的噪声达标排放;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矿物油、废粉墨盒、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的原料及产品、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化粪池污泥、油水分离器废油脂、炒制废油和布袋除尘器粉尘。废矿物油和废粉墨盒收集后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回收;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板、废塑料袋等,收集后储存于一般固废储存区,****回收站;不合格的原料及产品主要成分为农作物,收集后储存在一般固废储存区,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废油脂和炒制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废水处理依托已建的化粪池,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批复要求:大气环境:项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废气的污染,确保经治理的废气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表2的I型标准要求,即:有组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油烟≤1.0mg/m3,非甲烷总烃≤10mg/m3,排放速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臭气污染物厂界浓度≤20(无量纲),厂界非甲烷总烃≤4.0mg/m3,并不得出现污染扰民;水环境:项目应建立完善的排水系统。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必须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即:pH值6.5~9.5、COD≤500mg/L、B0D≤35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色度≤64倍后,通过园区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经开区倪家营水质净化厂处理,项目不得单独设置污水外排口;声环境:项目应合理布置噪声源并采取隔声、降噪及减震等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并不得扰民;固废:项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墨盒等属于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收集、贮存和管理,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妥善处置;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不合格的原料及产品、隔油池废油脂、炒制废油、布袋除尘器粉尘、食堂泔水、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等应分类收集,并交有资质的单位集中收集回收利用或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管理的要求,切实做好环境风险防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风险物质泄漏、火灾事故,及时控制风险源,平时专人巡查,设置事故应急设施,厂区地面硬化; ②危废暂存间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渗系数≤10-10cm/s; ③应专门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生态环境局经开分局备案。 | 实际建设情况:环评要求:大气环境:经现场踏勘,食堂油烟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22.5m排气筒(DA001)排放;炒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2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炒制机、搅拌机、粉碎机、对舂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其中对液式辣椒生产机上方采用密闭加盖方式收集颗粒物,产生的颗粒物由集气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置,经1根2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生产车间产生的异味由集气口收集后由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过1根22.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非甲烷总烃经过加强车间通风处理;水环境:经现场踏勘,项目产生的废水种类主要为车间地面清洗废水、食堂废水与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与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生活污水一同排入楼栋配套化粪池中,****园区总化粪池,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倪家营水质净化厂处理;声环境:据现场踏勘,项目设备设有减震措施,且设备均设于室内,能阻隔设备噪声的传播,经监测报告显示,项目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固废: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矿物油、废粉墨盒、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的原料及产品、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化粪池污泥、油水分离器废油脂、炒制废油和布袋除尘器粉尘。其中废矿物油及废粉墨盒为危险废物,其中废矿物油经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进行清运处置,废粉墨盒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活性炭时直接回收带走;废包****回收站;不合格的原料及产品、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布袋除尘器粉尘、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油脂、炒制废油等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去向明确,处理效率达100%。批复要求:大气环境:据现场踏勘得知,项目在炒制车间的炒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炒制油烟经过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2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于生产车间搅拌机、粉碎机、对舂机上方设置集气罩,其中对液式辣椒生产机上方采用密闭加盖方式收集颗粒物,颗粒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从2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于炒制车间、原料仓库、粉碎车间、预处理车间、混合分装车间等增设集气口,异味收集至活性炭箱吸附处理后从2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经过集气罩收集,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从22.5m高DA004排气筒排放。经监测,治理后的废气可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和《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表2的I型标准要求,即:有组织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油烟≤1.0mg/m3,非甲烷总烃≤10mg/m3,排放速率和排气筒高度达到标准要求;无组织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臭气污染物厂界浓度≤20(无量纲),厂界非甲烷总烃≤4.0mg/m3;水环境:据现场踏勘,项目建有完善的排水系统,****园区总排口外排至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经开区倪家营水质净化厂处理,项目未单独设置污水外排口。经监测,项目污水经厂区环保措施处理后水质可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级标准要求,即:pH值6.5~9.5、COD≤500mg/L、BOD≤350mg/L、SS≤400mg/L、动植物油≤100mg/L、氨氮≤45mg/L、总磷≤8mg/L、总氮≤70mg/L、色度≤64倍;声环境:据现场踏勘,项目设备均设于室内,噪声经建筑物隔挡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设备设有减震和隔声;经监测,项目厂界东、南、西、北噪声监测值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且未出现过扰民投诉事件;固废:经现场踏勘,项目产生的各固体废物均有相关环保措施。项目维修设备产生的废矿物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定期清运处置;废粉墨盒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活性炭时直接回收带走;废包****回收站;不合格的原料及产品、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布袋除尘器粉尘、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油脂、炒制废油等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去向明确,处理效率达100%;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场地均已硬化,且危废暂存间(2m2)地面已做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污染物质不会渗透至地下水及土壤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①项目已设置相关应急物资,厂区地面均已硬化; ②项目危废暂存间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地面采取防渗措施,防渗系数≤10-10cm/s,且按要求贴好相关标识牌 ③项目于2024年6月24****环境局经开分局进行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530163-2024-035-L。 |
与环评要求一致;与批复要求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426 | 426 | 0 | 0 | 426 | 426 | |
0 | 0.0001 | 0.0001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5326.32 | 5326.32 | 0 | 0 | 5326.32 | 5326.32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144 | 0.0144 | 0 | 0 | 0.014 | 0.014 | / |
0 | 0.1124 | 0.1124 | 0 | 0 | 0.112 | 0.112 | / |
0 | 0.0175 | 0.0175 | 0 | 0 | 0.017 | 0.01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水分离器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一级A等级标准 | 项目实际设有1油水分离器 | 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0日对废水进行采样检测 | |
2 | 化粪池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 | 项目实际设有1个5m3的化粪池 | 2024年8月19日~2024年8月20日对废水进行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炒制油烟净化器+DA001排气筒 | **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 | 设有1套油烟净化器,风量为20000m3/h,并在炒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用于收集炒制油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2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2024.****.19-2024.****.23进行采样检测 | |
2 | 布袋除尘器+DA002排气筒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在炒制机、搅拌机、粉碎机、对舂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其中对液式辣椒生产机上方采用密闭加盖方式收集颗粒物,颗粒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风量40000m3/h,去除效率为99.9%)颗粒物经处理后从楼顶2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 2024.****.19-2024.****.23进行采样检测 | |
3 | 活性炭吸附箱+DA003排气筒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车间异味经集气口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经1根22.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 | 2024.****.19-2024.****.23进行采样检测 | |
4 | 炒制油烟净化器+DA001排气筒 | **市《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要求》(DB5301/T50-2021) | 设有1套油烟净化器,风量为20000m3/h,并在炒制机上方设置集气罩,用于收集炒制油烟,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2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2024.****.19-2024.****.23进行采样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垫,重点设置建筑物隔挡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建筑物隔声 | 2024.****.19-2024.****.20进行检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矿物油、废粉墨盒、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的原料及产品、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化粪池污泥、油水分离器废油脂、炒制废油和布袋除尘器粉尘。废矿物油和废粉墨盒收集后储存在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回收;废包装材料主要为废纸板、废塑料袋等,收集后储存于一般固废储存区,****回收站;不合格的原料及产品主要成分为农作物,收集后储存在一般固废储存区,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废油脂和炒制废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布袋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废水处理依托已建的化粪池,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处置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矿物油、废粉墨盒、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不合格的原料及产品、生活垃圾、食堂泔水、化粪池污泥、油水分离器废油脂、炒制废油和布袋除尘器粉尘。其中废矿物油及废粉墨盒为危险废物,其中废矿物油经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进行清运处置,废粉墨盒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活性炭时直接回收带走;废包****回收站;不合格的原料及产品、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布袋除尘器粉尘、食堂泔水、油水分离器油脂、炒制废油等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项目固废去向明确,处理效率达100%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原料仓库、办公室、食堂、供水、供电、排水依托原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原料仓库、办公室、食堂、供水、供电、排水依托原有 |
/ |
环保搬迁
无环保搬迁情况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环保搬迁情况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新占用地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新占用地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