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区学士街道茯苓路与紫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投资10110.37万元于**市**区学士街道茯苓路与紫苑路交叉口东北角地块,建设********中心项目,总占地面积8075.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586.07平方米。项目用地范围内共建设3栋建筑,分别为1#****中心、2#加压泵站、3#生产综合用房。项目加压供水规模为9万t/d,并设****实验室对加压供水水质检测,频次为1次/天,主要开展总大肠菌群数、色度、臭和味、pH值、溶解性总固体、砷、汞、高锰酸盐指数、氯化物等因子检测。项目****服务中心水质进行检测,不对外开展检测业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清洁文明施工,降低生态破坏;合理优化施工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水土保持方案,防止施工期水土流失对环境的影响;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全面落实“8个100%”抑尘措施;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噪声及施工时段;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期的建筑垃圾应随时外运,****填埋场统一处理。 2.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区域内应实行雨污分流,纯水制备浓水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实验室器材初次清洗废水作为实验废液经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实验废水经中和处理后排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后由市政****水厂深度处理。 3.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项目废气主要****实验室产生的无机酸性废气以及有机废气。无机酸性废气和有机废气由通风橱收集后采用“SDG酸雾吸附+两级活性炭吸附”的方式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氯化氢、硫酸雾、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标准限值。食堂油烟排放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4-2001)中型规模要求。 4.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优化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消声、隔声、减震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北侧、西侧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厂界东侧、南侧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5.落实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措施。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做好固废管理,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暂存、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试剂瓶、实验室配制废液、废化学试剂、废活性炭、废SDG吸附剂、废润滑油、废培养基、实验室器材初次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应分类收集、暂存,并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管理应制定计划、建立台账,并通过国家危险废物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申报,危险废物转移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对废物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等进行规范化登记和留档保存。 6.加强营运期风险防范。项目应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意见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及年度监测计划。加强内部管理和人员培训,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规定进行备案,杜绝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示日期:2024年9月20日 听众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联系电话:0731—****2091 通讯地址:**区学士街道学士路**省检验检测特色产业园A1栋24层 邮编:4102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