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099655 | 建设单位法人:王建永 |
王建永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市东****园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东****园区 |
经度:113.906****111111 纬度: 36.265********111 | ****机关:****保护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29 |
林环建表〔20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3-12-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2010 |
19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209965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209965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MACPTC99-3 | 竣工时间:2024-09-03 |
2024-09-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03 |
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新能源锂电负极材料10000t/a、石墨制品2000t/a | 实际建设情况:新能源锂电负极材料10000t/a、石墨制品2000t/a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石墨制品:石墨制品(毛坯)-机械加工-石墨制品(边角料) 高容量负极材料:煅后焦-粗碎-中碎-筛分-粉碎分级-整形-石墨化(外协)-混合-除磁-筛分-包装-高容量负极材料 低容量负极材料:石墨制品机械加工(车、铣、锯)边角料-粗碎-中碎-筛分-粉碎分级-整形-碳化(外协)-混合-除磁-筛分-包装-低容量负极材料 石墨粒:除尘粉-造粒-包装-石墨粒 | 实际建设情况:墨制品:石墨制品(毛坯)-机械加工-石墨制品(边角料) 高容量负极材料:煅后焦-粗碎-中碎-筛分-粉碎分级-整形-石墨化(外协)-混合-除磁-筛分-包装-高容量负极材料 低容量负极材料:石墨制品机械加工(车、铣、锯)边角料-粗碎-中碎-筛分-粉碎分级-整形-碳化(外协)-混合-除磁-筛分-包装-低容量负极材料 石墨粒:除尘粉-造粒-包装-石墨粒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 粗碎粉尘、中碎粉尘、筛分粉尘、粉碎分级粉尘、整 形粉尘、除磁粉尘、包装粉尘、机械加工粉尘和粗碎上料粉尘:粉碎分级粉尘和整形粉尘经自带的4个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其他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中处理 废水 生活污水:1个25m3化粪池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厂房隔声 固废 一个一般固废间、一个危废间 | 实际建设情况:粗碎粉尘、中碎粉尘、筛分粉尘、粉碎分级粉尘、整 形粉尘、除磁粉尘、包装粉尘、机械加工粉尘和粗碎上料粉尘:粉碎分级粉尘和整形粉尘经自带的5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其他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2台脉冲布袋除尘器中处理 废水 生活污水:2个25m3化粪池 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厂房隔声 固废 一个一般固废间、一个危废间 |
粗碎工段增加1套除尘设施,机械加工工段增加1套除尘设施,生活污水增加一个化粪池,优于环评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262 | 1.942 | 0 | 0.262 | 0 | 1.942 | 1.6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 | 化粪池 | /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除尘设施 | 《**省地方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1952—2020) | 粗碎粉尘、中碎粉尘、筛分粉尘、粉碎分级粉尘、整 形粉尘、除磁粉尘、包装粉尘、机械加工粉尘和粗碎上料粉尘:粉碎分级粉尘和整形粉尘经自带的5台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其他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2台脉冲布袋除尘器中处理 | 颗粒物:5.1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厂房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强管理、厂房隔声 | 噪声: 东厂界 昼间:56dB(A)、夜间:47dB(A) 南厂界 昼间:53dB(A)、夜间:44dB(A) 西厂界 昼间:53dB(A)、夜间:45dB(A) 北厂界 昼间:55dB(A)、夜间:46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车间内机油储存区和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车间内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项目车间地面经防渗处理后,可有效防止原料和危废的渗漏,从污染源头 上遏制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甚微。 | 车间内机油储存区和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 车间内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项目车间地面经防渗处理后,可有效防止原料和危废的渗漏,从污染源头 上遏制地下水和土壤污染。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对土壤和地下水的影响甚微。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企业拟设置一个15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除磁产生的磁性物质和收集的地面灰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暂存,除磁产生的磁性物质作为增碳剂定期外售给炼钢企业,收集的地面灰尘外售综合利用;企业拟设置一个1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一起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企业拟设置一个15m2的一般固废暂存间,除磁产生的磁性物质和收集的地面灰尘在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暂存,除磁产生的磁性物质作为增碳剂定期外售给炼钢企业,收集的地面灰尘外售综合利用;企业拟设置一个15m2的危废暂存间,废机油和废机油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一起 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车间内机油储存区和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 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车间内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 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 性能。机油、煅后焦和石墨制品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厂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对机油储存区和危废暂存间地面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开裂、破损及时修补,在采取防渗措施后,油类物质发生泄漏的环境风险较小。 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避免在人口密集地区运输。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爆晒。运输车辆应为国家认证的专业厂家生产的车辆,押运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 厂区内严禁烟火,车间和仓库内加强通风防止粉尘浓度过高。 | 车间内机油储存区和危废暂存间作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防渗性能不应低于6.0m 厚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车间内其他区域作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应低于1.5m厚渗透系数 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 性能。机油、煅后焦和石墨制品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的厂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对机油储存区和危废暂存间地面定期进行检查,发现开裂、破损及时修补,在采取防渗措施后,油类物质发生泄漏的环境风险较小。 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避免在人口密集地区运输。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止日光爆晒。运输车辆应为国家认证的专业厂家生产的车辆,押运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上岗。 厂区内严禁烟火,车间和仓库内加强通风防止粉尘浓度过高。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