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本木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900MADMER1QXW | 建设单位法人:薛秋琼 |
薛秋琼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大朗镇 |
**省**市大朗镇大井头顺兴五路5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 | 项目代码:无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6-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大朗镇 大井头顺兴五路5号 |
经度:113.935486 纬度: 22.962683 | ****机关:****分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7-31 |
东环建〔2024〕323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3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0 |
10 | 运营单位名称:**** |
****1900MADMER1QX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900MADMER1QXW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1900MA4W87J90X | 竣工时间:2024-08-01 |
2024-08-02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2-30 |
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1?id=****773lZ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大朗镇大井头顺兴五路5号(北纬:22°57'45.660";东经:113°56'7.750"),项目总投资1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420m2,建筑面积15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塑料包装袋150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项目位于**省**市大朗镇大井头顺兴五路5号(北纬:22°57'45.660";东经:113°56'7.750"),项目总投资9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420m2,建筑面积15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包装袋的加工生产。项目加工生产塑料包装袋143吨/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混料-吹膜、风冷-印刷-挤出拉链、水冷-制袋-包装出货 | 实际建设情况:混料-吹膜、风冷-印刷-挤出拉链、水冷-制袋-包装出货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吹膜、拉链挤出、制袋、印刷、清洁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15m | 实际建设情况:吹膜、拉链挤出、制袋、印刷、清洁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排气筒15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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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1065 | 1065 | 0 | 0 | 1065 | 106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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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029 | 0.029 | 0 | 0 | 0.029 | 0.029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他污染控制较严值,总VOCs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凹版印刷、凸版印刷第Ⅱ时段排气筒VOCs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监测工况均达到80%以上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得使用高 VOCs 含量原辅材料。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须符合**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 3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 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两者的较严值。吹膜、拉链挤出、制袋、印刷、清洁工序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产生的废气经配套设施收集处理后高空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 2024 年修改单)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 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其他污染控制较严值;总 VOCs 有组织排放执行**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版印刷(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第二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执行 广 东 省 《 印 刷 行 业 挥 发 性 有 机 化 合 物 排 放 标 准 》(DB44/815-2010)表 3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标准值,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吹膜、拉链挤出、制袋、印刷、清洁工序设置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其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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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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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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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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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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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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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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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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