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扎县新城区排水工程建设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2426MB****542C | 建设单位法人:吴春奎 |
李栋志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自治区**市**县 |
中信路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县新**排水工程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46-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10-N7810-市政设施管理 |
建设地点: | **自治区**市**县 |
经度:88.70482,88.70792 纬度: 30.95192,30.92565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22 |
那环审〔2023〕2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500 |
13.2 | 运营单位名称:**** |
****2426MB****542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195MACCHXYQ16 | 验收监测单位:无 |
无 | 竣工时间:2024-05-01 |
2024-05-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6-01 |
2024-11-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18or6pG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排水管网14.06km | 实际建设情况:排水管网14.06km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建设单位应贯彻“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原则,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项目运营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保投资。 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施工行为,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科学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影响范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积极宣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明确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占地,在规划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减少开挖面,以减少植被的破坏,禁止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对临时堆放的挖方应加盖篷布,并保障植毡层的存活,定期进行洒水养护,用于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严格执行民族政策,尊重当地民俗。工程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工程防护措施,做好各施工点景观恢复工程;严禁在植被高覆盖度和区域内设置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建筑进行拆除运走,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并进行绿化。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试压废水。生活污水应旱厕收集后定期运往附近林草地灌溉施肥;施工废水应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小区污水管及老**污水提升管道试压产生的废水应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县城雨水管网;污水处理厂至排污口段管道试压产生的废水用于周边草地、湿地进行灌溉补水;加强施工机械检修,减少油品跑、冒、滴、漏等现象。运营期务必做好污水管网的检查、检修工作,****泵站和化粪池的防渗工作。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有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施工期必须切实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洒水降尘、堆料遮盖,场地硬化,封闭运输等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禁止超载,随时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泵站应进行地埋式设置措施,针对化粪池恶臭应及时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抽吸处理。 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噪声污染产生的主要因素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施工期应对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目标进行工程宣传;合理施工安排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立标示牌,敏感点路段,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限制车辆等噪声污染;施工期加强对建设过程中工程车辆等设施和设备的管理;施工中应选择性能好、效率高、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同施工阶段噪声限值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运营期使用的机械应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水泵地埋设置、建筑隔声等措施。最终厂界噪声源强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产生的弃方及时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项目不设置取、弃土场;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等堆放或倾倒在道路、植被茂盛区域。运营期产生的污泥应及时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抽吸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已配备专职环保人员负责项目运营的环境保护工作,并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档案,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环保投资。 已严格控制扬尘、噪声、废水、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规范施工行为,合理进行施工布置,科学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场地采取围挡措施,严格控制施工活动影响范围;施工单位已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 已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科学管理,积极宣传环保知识,提高环保意识,明确环境保护要求;严格控制占地,在规划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减少开挖面,以减少植被的破坏,禁止雨天进行大规模挖方工程,对临时堆放的挖方应加盖篷布,并保障植毡层的存活,定期进行洒水养护,用于施工结束后植被恢复;严格执行民族政策,尊重当地民俗。工程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工程防护措施,做好各施工点景观恢复工程;严禁在植被高覆盖度和区域内设置临时占地。已对临时建筑进行拆除运走,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并进行绿化。 已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和试压废水。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运往附近林草地灌溉施肥;施工废水严格落实防渗措施;小区污水管及老**污水提升管道试压产生的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排入县城雨水管网;污水处理厂至排污口段管道试压产生的废水用于周边草地、湿地进行灌溉补水;加强施工机械检修,减少油品跑、冒、滴、漏等现象。运营期已做好污水管网的检查、检修工作,做好泵站和化粪池的防渗工作。 已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已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及时洒水降尘、堆料遮盖,场地硬化,封闭运输等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保养维护,提高机械的正常使用率,禁止超载,随时对车辆的尾气排放进行监督管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泵站采取地埋式设置措施,针对化粪池恶臭应及时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抽吸处理。 已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对施工噪声影响范围内的居民等声环境敏感目标进行工程宣传;合理施工安排施工布局及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设立标示牌,敏感点路段,减速慢行、禁止鸣笛,限制车辆等噪声污染;施工期加强对建设过程中工程车辆等设施和设备的管理;施工中选择性能好、效率高、噪声低的施工机械设备;不同施工阶段噪声限值均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标准。运营期使用的机械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基础减震、水泵地埋设置、建筑隔声等措施。 已切实做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和处置工作。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至当地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统一处置;产生的弃方及时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放,项目不设置取、弃土场;严禁将建筑材料、垃圾等堆放或倾倒在道路、植被茂盛区域。运营期产生的污泥应及时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抽吸处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建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贵单位应当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严格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公开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相关环境信息,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开展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营。未按规定程序开展自主验收的各级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程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建设单位严格执行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已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已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严格组织实施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审批决定中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依法公开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相关环境信息,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目前,建设单位正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开展自主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式投入运营。 本项目不属于重大变动,故本项目视为可验收。且本项目未超过5年开工建设。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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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 | 化粪池 | 无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 (1)采用低噪声施工机具; | 无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施工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集中收集并清运至**县住建部门制定堆放地点; (3)弃方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1)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施工建筑垃圾优先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集中收集并清运至**县住建部门制定堆放地点; (3)弃方清运至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 (2)设置野生植物保护警示牌; (3)严格按照红线范围施工; (4)施工期加强车辆管理; (5)剥离表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 (6)对黑颈鹤、猎隼等珍稀野生动物进行识别宣传和设置标示牌; (7)完善管理制度,禁止实施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8)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 (9)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种临时设施; (10)对占地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进行治理和恢复。 |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 (2)设置野生植物保护警示牌; (3)严格按照红线范围施工; (4)施工期加强车辆管理; (5)剥离表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 (6)对黑颈鹤、猎隼等珍稀野生动物进行识别宣传和设置标示牌; (7)完善管理制度,禁止实施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8)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 (9)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种临时设施; (10)对占地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进行治理和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1 | (1)严格遵守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要求; (2)施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外运周边草地施肥,禁止直接外排; (3)做好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集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塑料等不可降解垃圾的收集处理,禁止随意丢弃; (4)施工期必须加强管理,杜绝燃油跑、冒、滴、漏的情况出现,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 (1)施工期间严格遵守了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要求; (2)施工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外运周边草地施肥,未直接外排; (3)已做好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集工作,无随意丢弃现象; (4)加强了施工管理,杜绝了燃油跑、冒、滴、漏的情况出现,未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影响。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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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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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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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1)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保护宣传教育; (2)设置野生植物保护警示牌; (3)严格按照红线范围施工; (4)施工期加强车辆管理; (5)剥离表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恢复; (6)对黑颈鹤、猎隼等珍稀野生动物进行识别宣传和设置标示牌; (7)完善管理制度,禁止实施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8)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 (9)施工结束后拆除各种临时设施; (10)对占地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进行治理和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1)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生态保护宣传教育; (2)施工期间设置有野生植物保护警示牌; (3)严格按照红线范围施工; (4)施工期已加强车辆管理; (5)施工剥离的表土集中堆放,施工结束后进行了生态恢复; (6)施工前对黑颈鹤、猎隼等珍稀野生动物进行识别宣传,并设置标示牌; (7)施工期完善了管理制度,并明令禁止实施破坏野生动物生境的行为; (8)合理安排了施工作业方式和时间; (9)施工结束后已拆除各种临时设施; (10)已对占地造成的地表植被破坏进行治理和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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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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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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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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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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