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大为陶瓷有限公司矿砂加工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512MA5P6RQJ67 | 建设单位法人:吴积豪 |
吴积豪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壮族自治区**市**区 |
**壮族自治区**市******社区****瓷厂原炮竹厂内)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矿砂加工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C309-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区 ****社区****瓷厂原炮竹厂内) |
经度:109.****50000 纬度: 21.****19444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2-10 |
北审批建准〔2021〕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512MA5P6RQJ67001Z |
2024-11-12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486 |
145 | 运营单位名称:**** |
****0512MA5P6RQJ67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512MA5P6RQJ67 | 验收监测单位:**天龙****公司 |
914********642129B | 竣工时间:2022-02-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本项目属于**石英砂加工项目,属于“十九、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中“56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其他),环境影响评价形式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属于**石英砂生产项目,未发生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建设生产线1条,年加工石英砂原矿50万吨。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处置或储存能力未发生变化。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原料来源 本项目原料来源于周边地区,石****公司开采出来的原矿。 (2)进料斗、滚筒筛 原料由装载机运至进料斗,进入滚筒筛进行水洗筛分,滚筒筛在运作时加水,滚筒筛筛分出粗砂返回球磨机再次球磨,球磨后的物料进入滚筒筛水洗筛分。滚筒筛筛分出泥浆进入泥浆池,从泥浆中经旋流器进行旋流分离,可分离出其中的泥浆,泥浆经压滤后成泥饼暂存后外售。分离出泥浆水进沉淀池压滤成泥饼暂存后外售。滚筒筛筛分出细砂进入下一步加工工序。 (3)分级器、脱泥斗 细砂经分级器进行分级,分级后进入脱泥斗后脱泥脱水。分离出的粗砂回用循环球磨加工,泥水经管道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压滤成泥饼暂存后外售。 (4)磁选 经分级器分级加工出不同目数的产品石英砂经最后磁选加工,磁选出金属杂质后,即为成品入库待售。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生产工艺取消球磨工序,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新增堆料场,堆放沉淀池泥浆,流出的泥浆水通过截留水沟流入厂区**新增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项目生产,不外排;产品品种、主要原辅材料、能耗未发生变化。 |
本项目生产工艺取消球磨工序,水洗后产品规格粒径足够,不用再进行球磨。取消球磨工序后不新增排放污染物种类。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一、落实以下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营运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有仓库装卸运输扬尘、原料及成品仓库扬尘以及食堂油烟。通过采取湿法投料,湿法作业,物料密闭输送,原料及成品仓库采取三面围挡,顶部盖棚,喷雾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处理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外排烟气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2.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3.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浆废水、压滤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洗浆废水、压滤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使用,不外排。项目须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4.营运期的固体废物包括泥饼、金属杂质、废机油及生活垃圾。****砖厂作生产原料;磁选过程产生的金属杂质定期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要求暂存及管理。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暂存及管理。生活垃圾统一收****工程处理点。 四、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发(2015)162号),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做好项目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项目建设须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未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未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实际建设情况:一、已落实。施工期严格《报告表》中所列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保护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1.已落实。通过采取湿法投料,湿法作业,物料密闭输送,原料仓库对临时堆放的原料砂覆盖防尘网,原料仓库及产品仓库分别设置有1套喷雾洒水装置,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食堂未建设。 2.已落实。项目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采取设置减震垫等措施,根据本次验收监测结果,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3.已落实。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初期雨水经雨水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使用,不外排。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4.已落实。项目生产过程中,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工程处理点。泥饼根据实际生产,及时外运外售。废机油贮存于危险贮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已落实。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做好项目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五、已落实。项目在生产时,建设单位须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六、已落实。项目建设按《报告表》及本批复要求,落实各项环保设施和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本项目目前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 |
已按要求落实。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203 | 0 | 0 | 0 | 0.203 | 0.203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 | 已建设 | 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处理后作农肥使用 | |
2 | 沉淀池 | / | 已建设 | 项目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 | |
3 | 雨水收集池 | / | 已建设 | 项目建设沿厂界设置集水沟,收集降雨雨水,汇入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过程,不外排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洒水除尘措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已设置洒水除尘措施 | 本次验收监测无组织废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泥饼暂存于一般固废间,****砖厂作生产原料 | 泥饼根据实际生产,及时进行外运外售 | |
2 | 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废机油暂存危废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 |
3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