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心医院新增核医学科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4********339701Y | 建设单位法人:吴勇军 |
高国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路120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新增核医学科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72-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1-Q8411-综合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路120号****本部外科楼负一层 |
经度:112.90709 纬度: 27.8663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8-15 |
湘环评辐表〔2022〕7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244 | 运营单位名称:**** |
124********339701Y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121********8853130 | 验收监测单位: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121********8853130 | 竣工时间:2024-06-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1gm1D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本部外科楼负一层一处使用131I及18F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开展131I治疗和18F显像放射诊疗工作,并新增1台PET-CT,18F日最大操作量日最大操作量7.4×109Bq、年最大操作量为1.85×1012Bq,131I日最大操作量日最大操作量,年最大操作量9.25×1011Bq; | 实际建设情况:本部外科楼负一层一处使用131I及18F的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开展131I治疗和18F显像放射诊疗工作,并新增1台PET-CT,18F日最大操作量日最大操作量7.4×109Bq、年最大操作量为1.85×1012Bq,131I日最大操作量日最大操作量,年最大操作量9.25×1011Bq;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本项目在PET/CT诊疗场所使用的核素为18F,具体流程如下: ①就诊者预约登记。 ②工作人员根据临床诊断所需用药量、病人预约情况确定诊断所需药物的使用量,提前预订药物。 ③在医院每天上班前,药物由****医院的预约药物量,沿药物运送通道连同转运铅罐转移至PET/CT诊疗场所分装柜内,本项目使用的正电子(18F)药物均采用静脉注射的方式给药,给药前需在分装柜内手动分装成单个患者所需针剂。 ④分装好的药物由医务人员在注射窗的屏蔽下为病人静脉注射。 ⑤病人注射后在注射后休息室/VIP休息室休息候诊30-60 min左右(平均45min),待药物充分代谢后,通过语音呼叫,进入PET-CT机房。 ⑥医生在控制室内进行语音提示摆位,必要时进入机房指导(1/10病人需医生进入机房进行现场摆位),摆位完成后医生隔室操作对患者进行PET-CT扫描诊断,扫描平均时间约为15min。 ⑦扫描完成后,患者进入留观室内等候15-30分钟,待医生扫描图像无误后即可离开,若扫描图像不清晰,则需重新扫描(不再重新注射药物),患者由病人专用出口离开。甲状腺功能测定流程如下: ①治疗前准备。患者停用含碘丰富的食物和药物以及其他影响甲状腺吸碘功能的物质(如海产品、碘制剂、甲状腺激素、抗甲状腺药物等)2~4周,测定血清甲状腺激素浓度以及血常规,检查当日空腹。 ②医院根据患者预约情况向供药方订药,甲状腺功能测定患者用的131I量较少(3-5μCi),安排甲状腺功能测定患者服药后再开展甲亢治疗。 ③在医院每天上班前,药物由****医院的预约药物量,沿药物运送通道连同转运铅罐将药物送至分装柜,在分装柜打开屏蔽容器,测量药物活度后,取出注射器分装适当药物,将注射器内药物注入容器内,用生理盐水进行稀释。 ④将稀释后的131I放入装有水的小杯中,把小杯放置在垫有吸水垫的托盘中,通过分装室服药窗推到高活走廊侧给患者服用。 ⑤患者从给药窗口外面拿小杯把含131I的水喝完后就可由患者通道离开,分别于 2小时、24小时后由东侧大门进入至甲测室测摄碘率,每次检查30s。 131I甲亢治疗工作流程: ①医院根据患者预约情况向供药方定药。 ②用药当天,药物由****医院的预约药物量,沿药物运送通道连同转运铅罐将药物送至分装柜,核医学科工作人员核对药物信息后,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药物。 ③在分装柜打开屏蔽容器,测量药物活度后,取出注射器分装适当药物,将注射器内药物注入容器内,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将放射性药品进行稀释、分装后配置适量的溶液。 ④将稀释后的 131I放入装有水的小杯中,把小杯放置在垫有吸水垫的托盘中,通过分装室开设的给药窗口给患者服用。 ⑤患者从给药窗口外面拿小杯把含 131I的水喝完后进入治疗室兼留观室留观,若无异常,即可由患者通道离开,如出现身体不适,则进入治疗室内接受检查治疗。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在PET/CT诊疗场所使用的核素为18F,具体流程如下: ①就诊者预约登记。 ②工作人员根据临床诊断所需用药量、病人预约情况确定诊断所需药物的使用量,提前预订药物。 ③在医院每天上班前,药物由****医院的预约药物量,沿药物运送通道连同转运铅罐转移至PET/CT诊疗场所分装柜内,本项目使用的正电子(18F)药物均采用静脉注射的方式给药,给药前需在分装柜内手动分装成单个患者所需针剂。 ④分装好的药物由医务人员在注射窗的屏蔽下为病人静脉注射。 ⑤病人注射后在注射后休息室/VIP休息室休息候诊30-60 min左右(平均45min),待药物充分代谢后,通过语音呼叫,进入PET-CT机房。 ⑥医生在控制室内进行语音提示摆位,必要时进入机房指导(1/10病人需医生进入机房进行现场摆位),摆位完成后医生隔室操作对患者进行PET-CT扫描诊断,扫描平均时间约为15min。 ⑦扫描完成后,患者进入留观室内等候15-30分钟,待医生扫描图像无误后即可离开,若扫描图像不清晰,则需重新扫描(不再重新注射药物),患者由病人专用出口离开。甲状腺功能测定流程如下: ①治疗前准备。患者停用含碘丰富的食物和药物以及其他影响甲状腺吸碘功能的物质(如海产品、碘制剂、甲状腺激素、抗甲状腺药物等)2~4周,测定血清甲状腺激素浓度以及血常规,检查当日空腹。 ②医院根据患者预约情况向供药方订药,甲状腺功能测定患者用的131I量较少(3-5μCi),安排甲状腺功能测定患者服药后再开展甲亢治疗。 ③在医院每天上班前,药物由****医院的预约药物量,沿药物运送通道连同转运铅罐将药物送至分装柜,在分装柜打开屏蔽容器,测量药物活度后,取出注射器分装适当药物,将注射器内药物注入容器内,用生理盐水进行稀释。 ④将稀释后的131I放入装有水的小杯中,把小杯放置在垫有吸水垫的托盘中,通过分装室服药窗推到高活走廊侧给患者服用。 ⑤患者从给药窗口外面拿小杯把含131I的水喝完后就可由患者通道离开,分别于 2小时、24小时后由东侧大门进入至甲测室测摄碘率,每次检查30s。 131I甲亢治疗工作流程: ①医院根据患者预约情况向供药方定药。 ②用药当天,药物由****医院的预约药物量,沿药物运送通道连同转运铅罐将药物送至分装柜,核医学科工作人员核对药物信息后,确认无误后方可接收药物。 ③在分装柜打开屏蔽容器,测量药物活度后,取出注射器分装适当药物,将注射器内药物注入容器内,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将放射性药品进行稀释、分装后配置适量的溶液。 ④将稀释后的 131I放入装有水的小杯中,把小杯放置在垫有吸水垫的托盘中,通过分装室开设的给药窗口给患者服用。 ⑤患者从给药窗口外面拿小杯把含 131I的水喝完后进入治疗室兼留观室留观,若无异常,即可由患者通道离开,如出现身体不适,则进入治疗室内接受检查治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检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做到辐射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并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2、按照要求对核医学科场所进行分区管理,设置明显的控制区、监督区标识以及放射性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工作状态指示。采取隔室操作、门禁系统等各种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误操作,避免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3、加强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管理,配备专人负责管理工作,建立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台账;非密封放射性物质使用过程中应规范操作,避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泼洒、泄露;加强对接受放射性核素治疗病人的管理,避免受检人员在工作场所随意流动。4、按照环评要求配备防护用品及相应的辐射监测仪器,定期开展场所辐射水平监测和环境辐射水平监测,并妥善保存监测记录。按照环评要求做好放射性废水和放射性固体废物的管理等。 | 实际建设情况:1、本项目辐射工作人员均已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已委托****定期进行个人剂量监测,辐射工作人员均进行了辐射安全防护培训并取得考核成绩合格单。2、已按要求核医学科进行分区管理,设置有明显的控制区、监督区标示医技放射性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工作状态指示灯;采取了隔室操作、门禁系统等各种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3、医院对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入库及使用均建立了台账,并有专人管理,建立了使用操作规程;工作场所设置门禁,受检人员均单向流动,避免受检人员在工作场所随意流动;4、已按要求配备了防护用品、表面污染监测仪、个人剂量报警仪等,建立了场所辐射水平监测制度,保存监测记录;设有3个槽式衰变池处理放射性废水,场所内设置有放射性固废桶,满足场所要求。 |
为更好的处理放射性废水及放射性废气,本项目放射性废水的处理方式与环评阶段相比,本次验收时衰变池已由推流式变更为槽式,并已进行了非重大变动说明,另外,放射性废水排放路径由向东****医院****医院污水处理站,变更为向西进入院****医院污水处理站,其余无变化。因此,放射性废水最终排放去向未发生变化,周边未出现新的环境保护目标,不属于重大变动。本项目通风情况与环评阶段相比,核医学科18F分装柜单独设置一条管道,风机入口设活性炭吸附装置;核医学科131I分装柜单独设置一条管道,风机入口处设活性炭吸附装置;两个分装柜的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定期更换)吸附后汇入一根主排风管P1由屋顶排放,PET-CT工作场所其他房间及131I工作场所其他房间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后汇入一根主排风管P2由屋顶排放。另外,管道布置走向稍作调整,其他与原环评一致,未新增放射性废气排放口,且已于2023年11月进行了非重大变动说明,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要求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状况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应立即进行整改,并于每年1月31日前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评估报告。做好“**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本单位相关信息的维护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 实际建设情况:公司每年按要求开展了辐射安全与防护年度评估工作,发现安全隐患的,立即进行整改;本项目运行暂未有一年,预计于2025年1月31日前提交本年度评估报告;已及时更新维护**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申报系统中信息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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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衰变池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 | 槽式衰变池 | 自主监测或委托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通风系统 | 《核医学辐射防护与安全要求》(HJ1188-2021) | 核医学科18F分装柜单独设置一条管道,风机入口设活性炭吸附装置;核医学科131I分装柜单独设置一条管道,风机入口处设活性炭吸附装置;两个分装柜的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定期更换)吸附后汇入一根主排风管P1由屋顶排放,PET-CT工作场所其他房间及131I工作场所其他房间废气分别经活性炭吸附后汇入一根主排风管P2由屋顶排放 |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本项目PET/CT诊疗场所及131I治疗场所内设置有污物桶,分装室、分装室及各固废暂存间设置了铅废物桶,每日下班后,分类收集各房间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专人统一放至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含131I的放射性废物固废暂存间内衰变桶贮存衰变不少于180天,含18F的放射性废物固废暂存间内衰变桶贮存衰变超过30天,衰变达到清洁解控水平(10Bq/g)后,进行表面污染检测,确保废物包装体外表面的污染控制水平:β<0.4 Bq/cm2,送至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 | 本项目PET/CT诊疗场所及131I治疗场所内设置有污物桶,分装室、分装室及各固废暂存间设置了铅废物桶,每日下班后,分类收集各房间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专人统一放至放射性废物暂存间内暂存,含131I的放射性废物固废暂存间内衰变桶贮存衰变不少于180天,含18F的放射性废物固废暂存间内衰变桶贮存衰变超过30天,衰变达到清洁解控水平(10Bq/g)后,进行表面污染检测,确保废物包装体外表面的污染控制水平:β<0.4 Bq/cm2,送至医院医疗废物暂存间。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辐射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医院现有污水管网及生活垃圾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医院现有污水管网及生活垃圾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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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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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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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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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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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工程
辐射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医院现有污水管网及生活垃圾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医院现有污水管网及生活垃圾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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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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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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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工程
辐射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医院现有污水管网及生活垃圾站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医院现有污水管网及生活垃圾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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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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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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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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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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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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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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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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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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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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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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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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