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品正橡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米PVC管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 建设单位法人:邱子品 |
王蜀云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市**区德感街道东和路159号附3号(3#厂房幢)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50万米PVC管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26--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2-塑料板、管、型材制造 |
建设地点: | **市**区 **市**区德感街道东和路159号附3号(3#厂房幢) |
经度:106.19534 纬度: 29.2426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3-09 |
渝(津)环准〔2023〕3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00 |
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915********5229468 | 竣工时间:2023-10-15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18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userCente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租用位于**市**区德感街道东和路159号附3号(3#厂房幢)厂房,总建筑面积1812.6m2。生产车间内建设PVC管生产线,经混料、造粒、挤塑、冷却定型等生产工艺,年产150万米PVC管,其中PVC增强网管20万米、PVC钢丝管40万米、PVC透明软管90万米。 造粒废气、挤塑废气: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1套“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引DA001排气筒高于厂房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机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抽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90%在破碎机能重力沉降,10%由破碎间逸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厂房通风换气。 项目废水依托处理的******公司厂房生化池位于厂房外东北侧,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交有 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23)建设,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要求标示环保标 志;危险废物存放区做好围堰、防渗、防腐等措施;建立完 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环 境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根据该区域环境容量现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主 要污染因子执行以下总量控制要求:化学需氧量0.013吨/ 年、氨氮0.002吨/年、非甲烷总烃0.878吨/年;当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 功能区要求时,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你单位取得的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总量指标进行调整。 | 实际建设情况:****租用位于**市**区德感街道东和路159号附3号(3#厂房幢)厂房,总建筑面积1812.6m2。生产车间内建设PVC管生产线,经混料、造粒、挤塑、冷却定型等生产工艺,年产150万米PVC管,其中PVC增强网管20万米、PVC钢丝管40万米、PVC透明软管90万米。 造粒废气、挤塑废气:已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1套“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引DA001排气筒高于厂房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机已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抽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90%在破碎机能重力沉降,10%由破碎间逸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已加强厂房通风换气。 项目废水已依托处理的******公司厂房生化池。 多数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中间位置,已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已按相关要求落实。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总量未突破总量控制要求。 |
3.8.1验收阶段变动情况 调整平面布局及生产节奏,将拉丝机设备集中布置;挤塑机(用作PVC钢丝管(单管)成型)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300kg/h,变为600kg/h,减少1台;混料机(用作PVC透明软管混料)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200kg/h,变为600kg/h,减少2台;混料机(用作PVC钢丝管(单管)成型)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134kg/h,变为270kg/h,减少1台;切管机设备,减少3台,改为人工切割;造粒机设备由环评阶段的6台,减少5台,设计产能变为2t/h,高于环评阶段的1.9t/h造粒机总产能。 项目验收阶段设备产能满足环评阶段设计产量需求,实际产品产量与环评阶段一致; 与环评阶段的风量相比,验收阶段由于设备减少收集点位随之减少,所需集气罩及风机风量做如下调整: 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其中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6个0.3m×0.3m集气罩,在挤出机上方设置5个0.3m×0.4m集气罩(集气罩三面设置围挡有效减少逸散粉尘无组织排放量)。距离废气产生距离均为0.3m。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上吸式集气罩抽风量计算公式如下: Q=L*P*H*V 式中:Q-风量,m3/s; 集气罩敞开面的周长,m; 罩口至有害物源的距离,m; V-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m/s,取0.5; P-考虑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安全系数,取1.4; 根据上式计算集气罩总风量为2.982m3/s,即10735.2m3/h,项目该处风机风量验收阶段设计为11000m3/h风量,取值合理。 在混料机投料口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共3个,集气罩的规格均为1.1m*1.1m,集气罩距离废气产生距离为0.3m,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上吸式集气罩抽风量计算公式如下: Q=L*P*H*V 式中:Q-风量,m3/s; 集气罩敞开面的周长,m; 罩口至有害物源的距离,m; V-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m/s,取0.5; P-考虑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安全系数,取1.4; 根据上式计算集气罩总风量为2.772m3/s,即9979.2m3/h,项目该处风机风量验收阶段设计为10000m3/h风量,取值合理。 其余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以上变化均不属于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选址方面变更。 综上,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认定的重大变动范围。根据《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根据实际竣工情况进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已建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租用位于**市**区德感街道东和路159号附3号(3#厂房幢)厂房,总建筑面积1812.6m2。生产车间内建设PVC管生产线,经混料、造粒、挤塑、冷却定型等生产工艺,年产150万米PVC管,其中PVC增强网管20万米、PVC钢丝管40万米、PVC透明软管90万米。 造粒废气、挤塑废气: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1套“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引DA001排气筒高于厂房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机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抽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90%在破碎机能重力沉降,10%由破碎间逸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厂房通风换气。 项目废水依托处理的******公司厂房生化池位于厂房外东北侧,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交有 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23)建设,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要求标示环保标 志;危险废物存放区做好围堰、防渗、防腐等措施;建立完 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环 境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根据该区域环境容量现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主 要污染因子执行以下总量控制要求:化学需氧量0.013吨/ 年、氨氮0.002吨/年、非甲烷总烃0.878吨/年;当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 功能区要求时,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你单位取得的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总量指标进行调整。 | 实际建设情况:****租用位于**市**区德感街道东和路159号附3号(3#厂房幢)厂房,总建筑面积1812.6m2。生产车间内建设PVC管生产线,经混料、造粒、挤塑、冷却定型等生产工艺,年产150万米PVC管,其中PVC增强网管20万米、PVC钢丝管40万米、PVC透明软管90万米。 造粒废气、挤塑废气:已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1套“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引DA001排气筒高于厂房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机已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抽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90%在破碎机能重力沉降,10%由破碎间逸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已加强厂房通风换气。 项目废水已依托处理的******公司厂房生化池。 多数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中间位置,已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已按相关要求落实。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总量未突破总量控制要求。 |
3.8.1验收阶段变动情况 调整平面布局及生产节奏,将拉丝机设备集中布置;挤塑机(用作PVC钢丝管(单管)成型)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300kg/h,变为600kg/h,减少1台;混料机(用作PVC透明软管混料)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200kg/h,变为600kg/h,减少2台;混料机(用作PVC钢丝管(单管)成型)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134kg/h,变为270kg/h,减少1台;切管机设备,减少3台,改为人工切割;造粒机设备由环评阶段的6台,减少5台,设计产能变为2t/h,高于环评阶段的1.9t/h造粒机总产能。 项目验收阶段设备产能满足环评阶段设计产量需求,实际产品产量与环评阶段一致; 与环评阶段的风量相比,验收阶段由于设备减少收集点位随之减少,所需集气罩及风机风量做如下调整: 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其中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6个0.3m×0.3m集气罩,在挤出机上方设置5个0.3m×0.4m集气罩(集气罩三面设置围挡有效减少逸散粉尘无组织排放量)。距离废气产生距离均为0.3m。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上吸式集气罩抽风量计算公式如下: Q=L*P*H*V 式中:Q-风量,m3/s; 集气罩敞开面的周长,m; 罩口至有害物源的距离,m; V-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m/s,取0.5; P-考虑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安全系数,取1.4; 根据上式计算集气罩总风量为2.982m3/s,即10735.2m3/h,项目该处风机风量验收阶段设计为11000m3/h风量,取值合理。 在混料机投料口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共3个,集气罩的规格均为1.1m*1.1m,集气罩距离废气产生距离为0.3m,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上吸式集气罩抽风量计算公式如下: Q=L*P*H*V 式中:Q-风量,m3/s; 集气罩敞开面的周长,m; 罩口至有害物源的距离,m; V-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m/s,取0.5; P-考虑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安全系数,取1.4; 根据上式计算集气罩总风量为2.772m3/s,即9979.2m3/h,项目该处风机风量验收阶段设计为10000m3/h风量,取值合理。 其余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以上变化均不属于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选址方面变更。 综上,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认定的重大变动范围。根据《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根据实际竣工情况进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已建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租用位于**市**区德感街道东和路159号附3号(3#厂房幢)厂房,总建筑面积1812.6m2。生产车间内建设PVC管生产线,经混料、造粒、挤塑、冷却定型等生产工艺,年产150万米PVC管,其中PVC增强网管20万米、PVC钢丝管40万米、PVC透明软管90万米。 造粒废气、挤塑废气: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1套“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引DA001排气筒高于厂房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机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抽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90%在破碎机能重力沉降,10%由破碎间逸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厂房通风换气。 项目废水依托处理的******公司厂房生化池位于厂房外东北侧,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交有 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23)建设,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要求标示环保标 志;危险废物存放区做好围堰、防渗、防腐等措施;建立完 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环 境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根据该区域环境容量现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主 要污染因子执行以下总量控制要求:化学需氧量0.013吨/ 年、氨氮0.002吨/年、非甲烷总烃0.878吨/年;当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 功能区要求时,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你单位取得的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总量指标进行调整。 | 实际建设情况:****租用位于**市**区德感街道东和路159号附3号(3#厂房幢)厂房,总建筑面积1812.6m2。生产车间内建设PVC管生产线,经混料、造粒、挤塑、冷却定型等生产工艺,年产150万米PVC管,其中PVC增强网管20万米、PVC钢丝管40万米、PVC透明软管90万米。 造粒废气、挤塑废气:已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1套“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引DA001排气筒高于厂房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机已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抽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90%在破碎机能重力沉降,10%由破碎间逸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已加强厂房通风换气。 项目废水已依托处理的******公司厂房生化池。 多数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中间位置,已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已按相关要求落实。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总量未突破总量控制要求。 |
3.8.1验收阶段变动情况 调整平面布局及生产节奏,将拉丝机设备集中布置;挤塑机(用作PVC钢丝管(单管)成型)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300kg/h,变为600kg/h,减少1台;混料机(用作PVC透明软管混料)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200kg/h,变为600kg/h,减少2台;混料机(用作PVC钢丝管(单管)成型)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134kg/h,变为270kg/h,减少1台;切管机设备,减少3台,改为人工切割;造粒机设备由环评阶段的6台,减少5台,设计产能变为2t/h,高于环评阶段的1.9t/h造粒机总产能。 项目验收阶段设备产能满足环评阶段设计产量需求,实际产品产量与环评阶段一致; 与环评阶段的风量相比,验收阶段由于设备减少收集点位随之减少,所需集气罩及风机风量做如下调整: 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其中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6个0.3m×0.3m集气罩,在挤出机上方设置5个0.3m×0.4m集气罩(集气罩三面设置围挡有效减少逸散粉尘无组织排放量)。距离废气产生距离均为0.3m。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上吸式集气罩抽风量计算公式如下: Q=L*P*H*V 式中:Q-风量,m3/s; 集气罩敞开面的周长,m; 罩口至有害物源的距离,m; V-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m/s,取0.5; P-考虑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安全系数,取1.4; 根据上式计算集气罩总风量为2.982m3/s,即10735.2m3/h,项目该处风机风量验收阶段设计为11000m3/h风量,取值合理。 在混料机投料口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共3个,集气罩的规格均为1.1m*1.1m,集气罩距离废气产生距离为0.3m,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上吸式集气罩抽风量计算公式如下: Q=L*P*H*V 式中:Q-风量,m3/s; 集气罩敞开面的周长,m; 罩口至有害物源的距离,m; V-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m/s,取0.5; P-考虑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安全系数,取1.4; 根据上式计算集气罩总风量为2.772m3/s,即9979.2m3/h,项目该处风机风量验收阶段设计为10000m3/h风量,取值合理。 其余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以上变化均不属于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选址方面变更。 综上,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认定的重大变动范围。根据《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根据实际竣工情况进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已建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租用位于**市**区德感街道东和路159号附3号(3#厂房幢)厂房,总建筑面积1812.6m2。生产车间内建设PVC管生产线,经混料、造粒、挤塑、冷却定型等生产工艺,年产150万米PVC管,其中PVC增强网管20万米、PVC钢丝管40万米、PVC透明软管90万米。 造粒废气、挤塑废气: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1套“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引DA001排气筒高于厂房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机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抽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90%在破碎机能重力沉降,10%由破碎间逸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厂房通风换气。 项目废水依托处理的******公司厂房生化池位于厂房外东北侧,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交有 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23)建设,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要求标示环保标 志;危险废物存放区做好围堰、防渗、防腐等措施;建立完 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环 境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根据该区域环境容量现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主 要污染因子执行以下总量控制要求:化学需氧量0.013吨/ 年、氨氮0.002吨/年、非甲烷总烃0.878吨/年;当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 功能区要求时,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你单位取得的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总量指标进行调整。 | 实际建设情况:****租用位于**市**区德感街道东和路159号附3号(3#厂房幢)厂房,总建筑面积1812.6m2。生产车间内建设PVC管生产线,经混料、造粒、挤塑、冷却定型等生产工艺,年产150万米PVC管,其中PVC增强网管20万米、PVC钢丝管40万米、PVC透明软管90万米。 造粒废气、挤塑废气:已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1套“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引DA001排气筒高于厂房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机已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抽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90%在破碎机能重力沉降,10%由破碎间逸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已加强厂房通风换气。 项目废水已依托处理的******公司厂房生化池。 多数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中间位置,已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已按相关要求落实。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总量未突破总量控制要求。 |
3.8.1验收阶段变动情况 调整平面布局及生产节奏,将拉丝机设备集中布置;挤塑机(用作PVC钢丝管(单管)成型)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300kg/h,变为600kg/h,减少1台;混料机(用作PVC透明软管混料)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200kg/h,变为600kg/h,减少2台;混料机(用作PVC钢丝管(单管)成型)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134kg/h,变为270kg/h,减少1台;切管机设备,减少3台,改为人工切割;造粒机设备由环评阶段的6台,减少5台,设计产能变为2t/h,高于环评阶段的1.9t/h造粒机总产能。 项目验收阶段设备产能满足环评阶段设计产量需求,实际产品产量与环评阶段一致; 与环评阶段的风量相比,验收阶段由于设备减少收集点位随之减少,所需集气罩及风机风量做如下调整: 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其中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6个0.3m×0.3m集气罩,在挤出机上方设置5个0.3m×0.4m集气罩(集气罩三面设置围挡有效减少逸散粉尘无组织排放量)。距离废气产生距离均为0.3m。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上吸式集气罩抽风量计算公式如下: Q=L*P*H*V 式中:Q-风量,m3/s; 集气罩敞开面的周长,m; 罩口至有害物源的距离,m; V-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m/s,取0.5; P-考虑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安全系数,取1.4; 根据上式计算集气罩总风量为2.982m3/s,即10735.2m3/h,项目该处风机风量验收阶段设计为11000m3/h风量,取值合理。 在混料机投料口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共3个,集气罩的规格均为1.1m*1.1m,集气罩距离废气产生距离为0.3m,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上吸式集气罩抽风量计算公式如下: Q=L*P*H*V 式中:Q-风量,m3/s; 集气罩敞开面的周长,m; 罩口至有害物源的距离,m; V-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m/s,取0.5; P-考虑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安全系数,取1.4; 根据上式计算集气罩总风量为2.772m3/s,即9979.2m3/h,项目该处风机风量验收阶段设计为10000m3/h风量,取值合理。 其余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以上变化均不属于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选址方面变更。 综上,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认定的重大变动范围。根据《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根据实际竣工情况进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已建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租用位于**市**区德感街道东和路159号附3号(3#厂房幢)厂房,总建筑面积1812.6m2。生产车间内建设PVC管生产线,经混料、造粒、挤塑、冷却定型等生产工艺,年产150万米PVC管,其中PVC增强网管20万米、PVC钢丝管40万米、PVC透明软管90万米。 造粒废气、挤塑废气: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1套“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引DA001排气筒高于厂房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机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抽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90%在破碎机能重力沉降,10%由破碎间逸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厂房通风换气。 项目废水依托处理的******公司厂房生化池位于厂房外东北侧,处理规模为100m3/d,处理后经市政管****处理厂。 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 拟建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交有 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23)建设,并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要求标示环保标 志;危险废物存放区做好围堰、防渗、防腐等措施;建立完 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组织开展环 境应急演练,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因事故引发环境污染。 根据该区域环境容量现状,我局原则同意本项目主 要污染因子执行以下总量控制要求:化学需氧量0.013吨/ 年、氨氮0.002吨/年、非甲烷总烃0.878吨/年;当区域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 功能区要求时,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对你单位取得的主要污染因子排放总量指标进行调整。 | 实际建设情况:****租用位于**市**区德感街道东和路159号附3号(3#厂房幢)厂房,总建筑面积1812.6m2。生产车间内建设PVC管生产线,经混料、造粒、挤塑、冷却定型等生产工艺,年产150万米PVC管,其中PVC增强网管20万米、PVC钢丝管40万米、PVC透明软管90万米。 造粒废气、挤塑废气:已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后引1套“两级活性炭”设施处理后引DA001排气筒高于厂房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混料机已设置集气装置将废气抽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破碎粉尘90%在破碎机能重力沉降,10%由破碎间逸出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危废间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已加强厂房通风换气。 项目废水已依托处理的******公司厂房生化池。 多数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中间位置,已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分类处置;危险废物交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 已按相关要求落实。根据监测结果,项目排放总量未突破总量控制要求。 |
3.8.1验收阶段变动情况 调整平面布局及生产节奏,将拉丝机设备集中布置;挤塑机(用作PVC钢丝管(单管)成型)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300kg/h,变为600kg/h,减少1台;混料机(用作PVC透明软管混料)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200kg/h,变为600kg/h,减少2台;混料机(用作PVC钢丝管(单管)成型)设备,由环评阶段单台设备设计产能134kg/h,变为270kg/h,减少1台;切管机设备,减少3台,改为人工切割;造粒机设备由环评阶段的6台,减少5台,设计产能变为2t/h,高于环评阶段的1.9t/h造粒机总产能。 项目验收阶段设备产能满足环评阶段设计产量需求,实际产品产量与环评阶段一致; 与环评阶段的风量相比,验收阶段由于设备减少收集点位随之减少,所需集气罩及风机风量做如下调整: 在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及挤出机上方设置负压集气装置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其中造粒机、挤出机出料口上方设置6个0.3m×0.3m集气罩,在挤出机上方设置5个0.3m×0.4m集气罩(集气罩三面设置围挡有效减少逸散粉尘无组织排放量)。距离废气产生距离均为0.3m。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上吸式集气罩抽风量计算公式如下: Q=L*P*H*V 式中:Q-风量,m3/s; 集气罩敞开面的周长,m; 罩口至有害物源的距离,m; V-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m/s,取0.5; P-考虑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安全系数,取1.4; 根据上式计算集气罩总风量为2.982m3/s,即10735.2m3/h,项目该处风机风量验收阶段设计为11000m3/h风量,取值合理。 在混料机投料口分别设置1个集气罩,共3个,集气罩的规格均为1.1m*1.1m,集气罩距离废气产生距离为0.3m,根据简明通风设计手册,上吸式集气罩抽风量计算公式如下: Q=L*P*H*V 式中:Q-风量,m3/s; 集气罩敞开面的周长,m; 罩口至有害物源的距离,m; V-边缘控制点的控制风速,m/s,取0.5; P-考虑沿高度分布不均匀的安全系数,取1.4; 根据上式计算集气罩总风量为2.772m3/s,即9979.2m3/h,项目该处风机风量验收阶段设计为10000m3/h风量,取值合理。 其余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与环评阶段一致,以上变化均不属于性质、规模、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选址方面变更。 综上,项目变动情况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认定的重大变动范围。根据《建设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根据实际竣工情况进行验收,本次验收范围为已建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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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化池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 准 | 依托已建生化池处理 | pH、 COD 、BOD5、 SS 、氨氮、总氮、总磷均达标排放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两级活性炭箱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影响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 | 非甲烷总烃、氯乙烯、氯化氢、臭气浓度均达标排放 | |
2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50/418-2016)影响区 | 已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 | 颗粒物可达标排放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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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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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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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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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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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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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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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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