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省**市****镇东外环路与公园路交叉口中农联淮海华农城A7栋108-109号
中标(成交)金额: ****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 物 类 |
名称:****食堂食材采购 品牌(如有):周权食品 数量:****学校根据学生数据据实提供 单价:按食材询价结果和实际配送量核算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协议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龙河街道行政大道687号,联系人:戚工,联系方式:0557-****18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
地 址:**市**顺河路
联系方式: 181****3566
名 称:****
地 址:**龙河街道行政大道687号
联系方式: 0557-****188
3. 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戚工
电 话: 0557-****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