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机场高速**区段绿化提质建设项目位于**市**区,主要工程内容为:地表清理,枯树死树移除,乔灌木移栽外运,整理地形,栽植乔灌木、地被植物及草皮,铺设硬质铺装,绿化喷灌系统安装,绿化及道路破除恢复等内容。
二、相关标准:本招标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6;
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试行)》;
3、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其他技术标准;
注:若以上提到的标准、规范在同一内容上标准不一致,则按较高标准执行;上述不尽之处参照现行最新规范、图集和地方性文件等。
4、接受采购人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三、技术规格: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1、工期要求:60日历日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一、项目实施要求
1、设备材料运输、保管及保险
1.1成交人负责设备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1.2成交人负责设备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3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施工要求
2.1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2.2施工单位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施工人员工作证上岗。
2.3施工单位必须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杜绝重**全事故,避免一般性事故的发生。确保在施工中无人身伤亡和机械设备事故。
3.苗木要求:
3.1对补植苗木的质量负责。如发现苗木有质量问题(规格不符、品相差、乔木达不到行道树的标准、黄叶、干枯、病害、土球松散等),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将该部分苗木更换成符合要求的。采购人给予两次更换机会,每次更换须在两天内完成。如成交人拒绝更换或经两次更换机会后仍未能将有问题的苗木全部更换为合格的,则采购人拒绝收货和拒绝支付该部分苗木的货款。如因补植苗木的质量问题而引发的各项问题,由成交人负全责,采购人有权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3.2在约定供货时间内,将供应的苗木运抵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在到货后通知采购人检查和清点。成交人必须注意交通安全以及保护苗木不损坏,如因成交人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如交通事故等),由成交人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涉及法律责任由成交人承担,一切责任与采购人无关。
4.技术规范
本招标工程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4.1《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2016;
4.2《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试行)》;
4.3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其他技术标准;
注:若以上提到的标准、规范在同一内容上标准不一致,则按较高标准执行;上述不尽之处参照现行最新规范、图集和地方性文件等。
4.5接受采购人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遵守各项制度、规定。
二、苗木标准及种植要求
1、乔木:①规格尺寸符合设计要求;②树干直,冠型饱满,无表皮损伤,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③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土球高度为土球直径的2/3,常绿乔木土球规格为树木胸径7倍以上,落叶乔木土球规格为树木胸径的6-8倍,包装牢固;④树冠在上车前必须修剪完毕,修剪内膛枝、弱枝。保留部分叶片,不偏冠,不失冠;⑤苗木种植符合CJJ/82-2016城市绿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特殊情况特殊季节特殊品种按采购人要求执行。
2、灌木及灌木球:①规格尺寸符合要求;②冠型饱满,分枝点和分枝合理,生长势良好;③土球完整,规格符合要求,包装牢固;④苗木种植符合CJJ/82-2016城市绿化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3、草类:草皮成捆、草毯成卷,无散落现象,长宽尺寸符合要求,厚度均匀,无杂草,草高适度,根系好,草芯鲜活。
4、大苗:规格尺寸符合要求,行道树标准,株型茁壮,根系基本良好,无伤苗,茎叶无污染,无病虫害,无杂草杂藤。
5、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成交人的苗木进行实地考察,对合格的苗木品种进行标识。成交人必须按已标识的品种或标准进行供货。
6、成交人每次供货完成后,办理材料进场验收手续,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批次验收,采购人根据苗木的品种、规格、胸径(地径)、苗高、分枝情况、枝下高、冠幅等情况,对各品种苗木的数量进行清点,对各品种苗木的质量进行抽样检查。项目全部完工,申请竣工验收报告,经初验合格后7天内组织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苗木包成活一年养护期满10天内办理交工、结算手续;不合格的,由成交人按要求进行整改,以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的最终日期作为最终交货日期。如果成交人有三次采购均逾期不供货或者未按要求供应合规格苗木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货资格。
7、成交人严格按照采购人供货通知清单要求的品种、规格供货,不得变更品种与规格,供货苗木应株型茁壮,根系基本良好,生长旺盛。
8、种植土要求
8.1回填种植土必须满足园林生长所需的水、肥力、气、热等肥力条件。对有建筑垃圾、石块等混入、盐碱化、有害物质超标的土壤,不允使用。对土壤地过粘、过砂等不符合植物生长要求的种植土,不允使用。具体厚度以施工图中“种植设计说明”中的要求为准。
8.1 对回填土的质量要求
景观单位在进场后,首先应对回填土进行质量检测,满足绿化施工要求。并且书面反馈甲方及监理单位。
9.1苗木的规格、树型要求
乔木进场规格应符合图纸要求,树冠饱满、树形完整,形态优美。
9.2植物起吊、栽植要求
植物在起吊栽植前,应做好植物的保护工作,树干外皮免受设备损害,植物应做初剪枝处理,修剪仅为将折断枯败枝叶,保持树冠完整、美观。不得进行脱叶处理。
9.3树木营养液规范
营养液吊放要求:营养液应逆人行视线进行吊放,行道树的营养液位置应在同一高度,同一方向有规律吊放。
9.4树木修剪
a. 落叶乔木在保留全冠的基础下,可适当进行疏枝(不得超过枝条的1/5),但不得进行短截,且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修剪。
b.常绿乔木,只剪除病虫技、枯死枝、生长衰弱枝、过密的轮生枝和下垂技。
10、树木支撑工程质量管理要求
支撑杆方式一般为三边形或四边形稳定支撑,具体做法详见“种植设计说明:五、苗木支撑”,树木支撑选用材料为杉竿、撑木、铁管等。杉竿、撑木支撑,应挑选笔直、横截面直径及长度统一的树棍,并进行去皮、刷油等处理;铁管支撑应,铁管表面光洁、无锈,规格、尺寸一致。重点大乔木或有倒伏危险位置的苗木,需进行钢丝绳固定,待树木生长稳定后,须及时取消树木支撑。一般支撑时间为1.5-2年。
及时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以防为主,采用化学防治时,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不超过8%,单株受害程度不超过8%。
六、验收标准:1、本项目****财政局《****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 号)结合CJJ/82-2016《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的规定执行。产品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相关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如为采购人原因造成的,由采购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成交人承担。
3、采购人根据清单内容与苗木或材料及技术服务要求的品种、规格及技术服务内容等情况,对所供应苗木等数量进行清点并对苗木质量进行检查。产品验收不合格的,由成交人免费无条件更换直至合格,有关更换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产品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七、其他要求:一、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养护期):一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满一年),成活率保证在100%。
质量保证:成交人保证货物的质量。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和行业标准。责任缺陷期24个月。
2、成交人负责将货物送到采购人指定供货地点全过程的装车、运输、卸车、种植、养护等清单所列内容,并承担全部费用。
3、成交人必须确保货物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使用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需求配带的物品,成交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4、如遇恶劣天气、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等发生的紧急情况,采购人需要成交人作出紧急响应的,成交人应立即作出响应。
二、其他要求
1、工期及质量要求
1.1工期要求:60日历日
1.2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验收合格。
1.3工期其他约定: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后7日内须完成开工前准备工作,无法定不可抗力情形,成交供应商超过合同约定工期达15日仍未完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按照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核算,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2、结算方法
2.1付款人:****(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2.2.在区政府工程资金集中支付计划和节点按已完成并确认的工程量金额的60%支付工程款(其中人工费用按《保障农民工工资条例》的要求优先拨付);承包人提交完整的工程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审核并送到区财评进窗受理后付至合同价款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完成档案资料的移交,区财评出具工程结算评审报告,且承包人在工程结算评审结论上签字确认后,付至评审结算金额的 97%;结算金额的3%在工程质量保修期满后且未发生质量责任事项及无任何违约行为后支付(无息)。
2.3.付款前,成交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的财务要求向采购人提供合法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交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4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付款时间以财政部门的拨付为准。成交供应商不得以工程款尚未到账为由而停、缓施工,如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成本增加、质量责任或其他恶劣的后果等,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成交人的责任,情况严重的,采购人可以要求成交供应商7日内无条件退场。
★3、成交人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本项目的实施并保证苗木100%成活率。除人为破坏的原因外,在规定时间内苗木或花卉未能存活的由成交人负责供应同等规格的产品。(供应商需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配送与移交过程,尤其是涉及苗木起吊工作的,成交人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安全生产需要。
5、项目实施期间,如遇极端自然灾害或极端气候,成交人须提前准备应对手段和防护措施,保证苗木花卉的及时供货,提高苗木花卉的成活率。
6、供应商在响应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8、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